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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创新 不断进取的人民法官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陈新群喜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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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兆江 王权力  发布时间:2014-02-10 09:56:29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争创五个一百”活动表彰大会上,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陈新群喜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新群同志现任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望高人民法庭副庭长。她在法庭管理和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法庭辖区的社会和谐做贡献。

    秉公司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身为一名党员法官,她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代表国家正确行使司法权力,不偏不倚地居中裁判,保证裁决结果最大限度的符合法律的本意,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身为望高人民法庭副庭长,她手中掌握着民商事审判的大权,难免会碰上部分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情形,如她在今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方事先就托人传话,许诺如小孩判决由其抚养会有“表示”,但她不为所动,明确告知当事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同时告知小孩的抚养权是看跟随谁生活更利于小孩的成长。庭审后,原告拿着20000元到她办公室,说只要判决小孩跟随其生活,这钱就是她的了,但当即被她一口回绝,并对该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这就是她,一个秉公司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真正做到一心为民的好同志。

    不断创新,老年人权益保障审判亮点纷呈

    2013年,陈新群同志担任望高人民法庭副庭长后,不断创新老年人权益保障审判思路,积极探索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以人为本,以爱为先,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她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农村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通过“送法上门”,将庭审开到农家,开到田间地头,方便老年人诉讼;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遇到老年人书写困难,她帮其联系申请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原告邹某夫妇诉其五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她三次到原、被告的家里做调解工作,并与当地的司法所取得联系,为原告提供法律援助。把该案的庭审地点设在村委,并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妇联、村委干部等人员旁听,通过旁听人员与法官一同悉心促和,其子女当即给付两老人当月的生活费,并表示日后一定会善待、赡养老人,濒临断绝的亲情得到了较大的缓和,同时,免去原告的诉讼费用。

    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她在处理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建全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对一些矛盾不深、当事人斗气的案件,委托、指导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对案件在诉前先行调解。2013年7月24日,她接待了梁永金与黄佩兰两位老人,他们要求起诉其儿媳潘桂英,因为其二儿子发生意外,现在医院抢救需要钱,要求分配其大儿子因工死亡的赔偿款56万元中的14.6万元。次日早上,她联系羊头镇司法所干警及平山村村委干部,一起驱车两个多小时,穿越过崎岖的山路,到达原告位于羊头镇平山村的家里。通过调解,当日化解了他们公婆儿媳间的赔偿款分配纠纷。当原告拿到法官转交的赔偿款80000元后,满怀感激,热泪盈眶,拉着她的手说“法官,谢谢你为我们撑起了这个家”。

    坚持情、理、法相结合。面对老年人的侵权案件,她总说:“一定要灵活适用法律,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将教育和调解贯穿于审理全过程” 。如审理赡养案件过程中注重以“情”感人,以法律和道德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当事人将精神赡养与物质供给、生活照料同等重视。

    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坚持对涉老案件结案后进行回访的工作制度,作为主办案件的法官,她对涉老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和关心涉老情况。

    致力于做好“敬老、爱老、养老”宣传工作。为深入宣传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高广大群众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亲自到辖区村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服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当地村民普及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内容和知识,以及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各项便民措施进行宣传,得到当地村屯、社区群众的一片赞誉,扎扎实实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各项工作,让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设立大理石村巡回办案点、服务工业园区

    望高镇新联村,距离望高法庭有十多公里,有丰富的大理石资源,是望高大理石开采、加工集中聚集地之一,有大量大理石开采、粉体加工企业聚集在该村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靠加工、出口大理石、粉体等产业。近年来,新联村处于经济发展较快、企业和流动人口都较多、外贸额不断扩大的时期,但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纠纷也随之日益增多。为了给该村村民及村屯企业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她提出该村村委会设立巡回办案点。自巡回办案点成立以来,新联村的纠纷一个电话,她就到了现场,纠纷不出村就能处理了。就是这样,她一次又一次的奔走,一件又一件纠纷得顺利的解决。

    运用好法律,甘当妇女儿童的守护者

    她用一颗积极、乐观、坚强、善良的心,为辖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在民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她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工作方针,维护辖区民事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广泛宣传维护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在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中,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对案件中涉及的妇女儿童给予关爱帮扶,提供精神和物质帮助。

    加强学习、精益求精

    做为一名法官,她深知时代在飞速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新的矛盾层出不穷,纷争纷繁复杂。新的形势下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法官这一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司法理念要更新,法律法规要健全,案件出现新类型,新的时代向法官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她相信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她现在继续深造,参加研究生班的学习。这就是陈新群,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人民的女法官。
来源:贺州市八步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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