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灌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自2014年1月以来在全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理想信念、廉洁意识和司法理念。
为使此项活动扎实、生动、有效开展,该院通过组织干警学习纪律条规和警示教育案例专题,举办廉政讲坛,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出勤值班制度,严禁干警迟到、早退,严禁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金券卡证物及有偿服务,严格将公车全部入库封存。纪检监察室每天为干警及家属发送促廉贺年短信,常敲廉政警钟,督促干警不忘法纪约束,筑牢作风,恪守清正廉洁本色。
下阶段,该院将继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十个不准”及“五个严禁”等规定,在全院开展纪律条规知识竞赛及“亲情寄语铸公正”活动,进一步打牢干警的思想基础,切实引领法院干警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