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敬业的他,在基层法庭的平凡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工作,全心致力于案件调解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一心为民的他,用“公心、真心、耐心、细心”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又一起在别人看来无法调解的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他就是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人民法庭庭长蒙志华。
勇于创新,真心调解
雷平法庭管辖大新县雷平镇、揽圩乡、宝圩乡、堪圩乡、恩城乡4个乡镇,58个行政村,人口多达13余万人,目前,法庭有6名干警,庭长1名,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1名,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1名。
面对案件多人员少、案件复杂的实际困难,身为法庭庭长,蒙志华并没有退缩。他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带领全庭干警争创“无判决”法庭,建立“四心调解法”,在调解中做到“公心、真心、耐心、细心”审案,针对具体案情,找准“四个切入点”,即是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点,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案结事了人和的终点,为案件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在蒙志华的不断创新与进取下,许多看似跨不过的调解难题,都被他一一征服,他甚至开创了保险公司就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的先例。蒙志华所率领的雷平法庭已连续实现四年“零判决”,开创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新篇章。
2012年以来,蒙志华个人主办审结案件386件,其中调解308件,撤诉78件,案件调撤率连续四年100%,所审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巡回办案,便民利民
大新县雷平镇辖区范围广,且为大石山区,群众受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诉讼极为不便。为减轻群众诉讼累,蒙志华经常带领法庭干警深入辖区村屯,在田间、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矛盾。当事人经常为他那种司法为民的态度所感动,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2009年9月至10月,马某先后向大新县种植户农某购买剑麻片150余吨,仅支付2.4万元,尚欠1.9余万元。后来农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12年10月15日诉至雷平法庭,要求马某偿还欠款1.9余万元。
蒙志华主办此案,经联系马某,马某称其因身体状况原因在家休养不方便前往法庭应诉。农某因为家里出了意外,急需钱用,听说马某因病不能应诉,心急如焚。于是,蒙志华决定到马某家进行调解,以尽快解决问题。蒙志华诚恳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3年以来,蒙志华带领雷平法庭干警开展巡回办案326件,占该庭结案总数386件的84.5%,大部分案件在巡回办案中就得到协商解决。
组织肯定,荣获嘉奖
参加工作19年来,蒙志华一直扎根在基层法庭,奋斗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定纷止争,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扬,也赢得了相应的荣誉。他先后被评为“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并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1月,蒙志华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面对荣誉,蒙志华看得很谈,他说,荣誉属于过去,在明天的日子里,在未来的岁月里,他将会一如既往扎根基层法庭,在平凡的基层审判岗位上,尽最大努力履行好法官的神圣职责,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