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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正气荡边陲
——大新县人民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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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闭赋火 饶恒明  发布时间:2014-02-12 09:29:00 打印 字号: | |
  2013年来,大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把反腐倡廉融入司法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营造了法院清正、法官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氛围,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纪律保证。2013年3月,该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在大新县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评中,该院以总分133.08分的优异成绩排在县直机关第一名。

    狠抓廉洁教育,筑牢廉洁司法思想基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坚持日常教育与时令教育、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案例教育与总结剖析的“三结合”方式,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改革创新年”等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其中,不断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着力抓好全体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2013年来,该院共组织干警观看廉政影片8场次,召开廉政讲座6次,刊发专题板报、简报24期,进行上岗前、任职前廉政谈话27人次,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232封,全院干警拒收礼金32000多元,继续保持“24年零违法违纪”的廉洁记录。

    深入推进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廉政建设的基础,该院紧抓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独特作用,以多种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廉政作品展示、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制度上墙、廉政书画摄影比赛等形式,寓教于乐,教化于心,不断弘扬正气,提升干警防微杜渐、廉洁司法意识。同时,精心打造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和派出法庭“廉政文化室”,不断夯实廉政文化的物质基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体系,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干警的自我约束能力,大力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13年3月,该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该院选送的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先后在全市、全区法院系统书画摄影比赛获得多项佳绩。

    完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该院结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着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并举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领导责任机制、规范约束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内外监督机制等近30项规章制度,基本构筑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覆盖的制度网络,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一位干警都在制度的规范下行使自己的职权,从而有效地遏制审判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强化监督制约,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抓好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制度的落实工作,在完善风险监督措施的基础上,该院将“强化执行力”作为推动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抓手来抓紧抓实,常抓不懈。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全面实施“阳光司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他们真切了解、支持法院工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司法作风的好坏,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认可和司法公信。该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六项措施”、“五个严禁”、“六个一律”等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央关于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带案下访、巡回办案、院长(庭长)接待日等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一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集中、带头解决群众的反映的突出问题。2013年以来,该院领导干部带案下访39次,走访群众86人次,院长(庭长)接待当事人223人次,全年共减少各种会议28次,减少文件资料、信息简报107份,群发短信72条,节约经费近10万元。
来源:大新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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