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月25日,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荣获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庭蒙江浩副庭长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喜讯传来,该庭欢欣鼓舞。过去的一年,全庭受理案件590件,同比多收363件,审结586件,结案率99.32%。调解481件,调解率82.08%。全庭4名法官人年均结案146件,最高者达385件,为全院办案之首。 面对这样一组数字,环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洪斌说:“这是法院公平、公正执法取得成效的最好证明。在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院全体干警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为民办实事,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我们是用实际行动,情系百姓,为民司法。”
创建学习型法官,加强队伍建设。该庭始终把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紧持每周四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的精神,通过做笔记,写心得、互相交流等形式,调动全庭干警的学习热情,提高干警政治觉悟,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二是组织审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座谈,就全院的发改、重审案件、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的案件在我庭发生。三是重视抓好全庭干警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反复强调廉洁意识,对照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切实做到情系百姓,为民司法。年内,该庭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对审判工作不满意的投诉,更没有因司法廉洁问题被当事人举报,有效杜绝了司法腐败现象,树立了全庭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强化调解,提高了办案效率。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中特有的一项制度。调解不仅有利于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还能在和谐的气氛下化解矛盾,有利于案件的执行,节约诉讼资源。通过对以往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的总结,该庭归纳出了“情感调解法”、“换位思考法”“依法说理调解法”“情法结合调解法”等调解模式,以及对症下药法、案例展示法等多种有效的调解方法,同时,在诉状副本送达时、案件开庭之前、庭审进行当中、休庭期间、辩论结束之后、案件宣判之前等各个环节,适时地进行调解。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据统计,2013年,该庭采取以上调解方法结案398件,占97.1%。
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及时兑现当事人案款。该庭不仅开展了周日办案、巡回办案等办案方式,还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及时兑现当事人案款。2013年5月28日,该庭在本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某房地产系列案调解案款兑现大会,涉及业主310户,兑现案款235万元。2013年,该庭受理商品房案件450件,已调解审结450件,标的385万元。为了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庭在调解结案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采取多方措施,最后责成开发商全部履行义务,将案款直接兑现业主。此类案件成功处理,不仅妥善化解了纠纷,而且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乃至案件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排查疑难案件,确保审判效率。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各种新兴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尤其是一些因法律存在空白或规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疑难案件,如商品房案件、股权纠纷、银行卡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此,该庭韦文勉庭长经常组织召开庭务会议,针对这些疑难案件进行研究,采取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排查总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基础上,平衡协调各方当事人权益,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案件审理质量。2013年内成功审结疑难案件25件。
注重案件质量,公正高效结案。该庭着眼于本庭工作实际,重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四快”原则,开庭快、审理快、裁判快、归档快,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同时,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简便、快捷、高效审理民事案件,在审结的586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54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2.4%。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该庭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优化排期开庭程序,强化送达监督,缩短办案周期。二是实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环节,节约办案时间。三是调判结合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四是重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强化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2013年以来,所结案件裁判正确率达100%,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在全院前列,为该院总体审判工作开展启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该庭以服务人民、利民、便民、安民为宗旨,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一是注重群体性案件的调解。今年1至10月,该庭审理涉及商品房质量纠纷、延期交房和延期办理等纠纷的案件有450多件,占总结案数的80%以上。此类案件属群体性案件,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关注高,地方社会稳定压力大!为此,在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办案宗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有效可行的办案措施,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安排办案经验丰富的蒙江浩副庭长承办。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方案,且在法院的大力督促下,开发商实际履行了违约赔偿的支付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上访缠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3年,蒙江浩法官个人办案385件,调解结案379件,是全院调解结案最多的法官。二是加强联通、着力处理疑难案件。2013年4月,该庭受理原告广西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南宁市丰台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建筑公司未能按时交房,并且在其承包建设的其两栋楼间筑起了围墙,致使原告无法按期向业主交房,为此,业主起诉房地产公司因逾期交房承担赔偿违约金。此案件涉及群体性案件,而且业主已到政府部门上访,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上访案件。为此,民二庭在院领导指导下,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一方面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一方面派业务精通的人员做好第三方即业主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其情绪,避免闹访;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尽量把事情妥善解决。最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之下,通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原告同意先行赔偿业主的相关损失,至于建筑公司应否赔偿其损失,待开庭后再依法判决。最后,被告同意拆除围墙,排除妨碍,先将房屋交给业主使用。至此,一件很大程度上会引起大规模上访、集体闹事的棘手案件,在多方的努力之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一年来,我庭处理类似疑难案件15起,为环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了切实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我院领导的肯定及赞扬,同时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创建无诉社区,彰显司法为民。2013年初,该庭在本县大安乡环届村创建“无诉村”示范点并正式挂牌。“无诉村”示范点制定了各项制度并上墙,选聘了村干5人,各屯(队)队长21人,镇干部6人为调解员,并与各位调解员签订责任状。直至今日,该庭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举办调解员培训班2次,联席会议3次,普法宣传4次,旁听人员600多人。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和沟通协调,听取社情民意,强化法院与社区群众的沟通。并定期邀请当地党委、政府人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和社区、村屯调解员参加会议,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研究社区村屯矛盾纠纷发生的趋势与特点,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无诉社区村屯”活动自创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调解案件30起,其中婚姻3起、相邻关系纠纷10起、林木买卖等合同纠纷17起,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同时又起到了宣扬法制的作用,得到了当地群众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