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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司法为民写真情
——记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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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荣棉  发布时间:2014-02-18 09:48:14 打印 字号: | |
  他,坚持扎根基层,以庭为家,公正司法,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2013年来,他共结案210多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率均为88.33%,撤诉率为11.7%。判决的案件没有一宗被提起上诉,当事人均服判息诉。他就是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克长人民法庭庭长陈学晖。2014年1月24日,陈学晖同志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

    扎根基层心不悔——辛苦工作为“大家”

    克长人民法庭位于隆林县的东南部、距县城40公里的克长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法庭始建于1963年4月,管辖五个乡,辖区面积84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7万。法庭有审判综合楼和干警住宅楼,审判庭室完备、办公设施齐全、法庭装修简洁而庄严,已基本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但克长人民法庭目前仅有三名干警,面对案多人少、案件复杂的实际困难,作为法庭负责人,陈学晖并没有退缩。反而经常和大家说:“既然选择了做法律工作者,就应当把群众的事都做作为自家的事来办好,为大家庭的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加工作25年来,陈学晖工作过的三个法庭都位于地处偏远的山区,工作环境艰苦、交通工具落后、信息闭塞。2012年,陈学晖担任克长人民法庭副庭长。克长人民法庭是一个地处社会关系复杂、矛盾多发的焦点区域,为开展工作他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磨难。2013年以来,他牺牲了无数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办案或参与办案210多件,其中,调解结案件、撤诉结案,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无一错判超期,为辖区社会的稳定和谐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陈学晖工作以来一直直接与来自最基层的老百姓打交道,他至今记得,刚开始审案时按法庭程序询问原告是否申请回避时,原告却指着被告讲“让他回避”,这件事触动了他,意识到:基层法院的法官,还要担负起让法律平民化,让司法大众化的职责,使大众百姓了解法律、理解执法者,让法律走近百姓生活。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陈学晖总结出自己的工作方法:与老百姓打交道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

    在开庭时,他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变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让老百姓觉得法官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民间常情,从而对有了亲近感,更信任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更容易说服当事人,即便是调解不成予以判决,当事人心里也能接受。在结案方式上陈学晖尽量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视审判工作为生命——勤勉务实写春秋

    基层法庭每天面对的既有家长里短的磨擦矛盾,也有人命关天、关乎生存的纠纷冲突,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看似简单,但每一起都牵动着几个家庭;突发事件或群体性诉讼则更是涉及民生大事,对此,陈学晖牢记“民事案件无小事”的原则,用情去关注民生,让法律温暖民心,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解决百姓生计的大事对待,用真情关注民生,通过处理纠纷案件,让法律温暖民心。

    法庭离婚案件居多。陈学晖刻苦钻研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探索积累,迅速成为婚姻家庭审判领域的能手。如杨某诉杨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庭前调解,双方虽然表达了同意离婚的意思,但陈学晖敏锐地发现,女方起诉是因为其家人力主所致,原因是男方经承诺,多年未能砌成小洋楼。综合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的基本事实,陈学晖深夜造访男方,男方给出了女近期所发的手机短信,其言语超出一般恋人的亲密程度,经倾听,系男方碍于承诺不得不答应离婚的意思后,陈学晖于次日亲自赶到女方家里,做女方及其家人的工作,从男方的品行谈到子女的抚养和女方的幸福等,使女方听完后声泪俱下,当天到法庭撤回起诉。经过陈学晖的努力,一个美好的家庭得以幸存。 

    再创佳绩谱新篇——平凡工作释人生

    陈学晖常说:法律是刚性的,但适用法律的人心不能是钢铁式的,要能把法律人性化,让当事人服理服法。

    2013年3月23日,克长法庭接到隆林县隆或乡者隆村毛坪屯一黄姓电话,因一起婚约纠纷遭到200多人围攻,要求法庭派人前去处理,当时正碰星期六休息,接警后,陈学晖及书记员曹沣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实,隆林县隆或乡滴岩村滴岩屯李泽兵未满14周岁的女儿于2013年3月20日嫁到隆林县介廷乡马窑村马窑屯,新婚第二天新郎家发现新娘不见了,随即组织全屯人员以及滴岩村滴岩屯的亲戚共400人到处寻找,后经寻访得知该女子被隆或乡者隆村毛坪屯的黄某带走,双方亲戚到黄某家将其带到滴岩村滴岩屯李泽兵家,要求其支付寻找女儿的各种费用共三万多元。法庭工作人员将双方带到克长法庭隆或办案点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双方讲解法律,并告诉围观群众与未满14周岁的发生关系的法律后果。双方息诉并向法庭保证自己协商处理好此事。该事件得到园满的解决,也得到了当地乡党委、政府的好评。

    克长人民法庭虽然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只有230多宗,但由于当事人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往往一些小矛盾也容易激化,给审判带来一定难度。陈学晖主动承担这些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了及时办理好这些案件,加班加点,对于他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

    隆或乡打兰村龙望屯阮明电与其子阮昌龙、侄子阮福昌宅基地使用权一案,原告阮明电从2004年有纠纷以来,曾多次找隆或乡党委、政府要求解决,因阮明电与其子阮昌龙、侄子阮福昌茅盾激化,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阮明电到百色市、自治区等地上访,也曾到云南省的文山市咨询律师,这个案件一直是隆或乡党委、政府头痛的案件。

    2013年5月阮明电找到克长法庭,该庭副庭长陈学晖认真听取了阮明电的陈述,经过调查核实:2000年1月3日,为了搞村、屯级公路需占用原告阮明电的承包地,经乡、村及生产队协商,订立了一份《协议书》,但协议签订后二被告却占用了原告阮明电的土地,事情发生后,原告阮明电多次上访,也多次要求乡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未得到处理,原告阮明电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停止侵害。

    法庭找到阮明电的儿子和侄子,对其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后经过法庭调解达成协议,使这起拖了近十年的案件得到了园满的解决。

    陈学晖这位法制园地中的普通一员,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了人民公仆爱民、为民的拳拳之心和殷殷之情,用法律的正义之剑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没有句点,诠释仍在继续……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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