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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语】三十工龄尘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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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子钦   发布时间:2014-02-20 09:18:51 打印 字号: | |
  其实,我的工龄只有二十年多一点,写这篇文章用这个题目,是要回顾此前二十年工作,同时,展望一下后十年岁月。老实说,即使干满三十年工龄,还未到退休的时候,但为了这句词,姑且用满整数。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句词虽没有李商隐的诗晦涩难懂,也着实让人费解的。我们法院有一位穷酸的老同志不止一次地在我们面前自鸣得意和自我欣赏地解释这句词,他说岳飞的意思是说和我八千里路一路走来的功劳相比,这三十年的功名就如尘与土般不值一提。每当想起他解释时的样子,我就感觉到酸,也不会深究他的见解是否正确。毛主席说过“粪土当年万户候”,功名权贵如尘土,但这八千里路过程的辛劳毕竟是付出过的,就算不象陈忠实说写《白鹿原》是为了让自己死后在棺材里有枕头的东西,就算是普通人,到老了行动不便冬天在屋前晒太阳时也要有可回忆讲出子孙听的谈资,或晚上睡不着觉时可慢慢在脑海中一一反刍回味,告诉自己这辈子不白过的往事。于是,这二十年工龄一路走过和以后十年或更长光阴虽确如尘土般渺小,倒也是值得回顾和展望的。

    现在我在法院办公室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兼顾其他一些事务,但不是领导,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我喜欢我现在的工作。之前,曾在刑事审判庭、研究室和立案庭工作过。虽然是科班出身,但自己不是学正宗法学而是学刑事司法和劳改法、监狱法的,到刑事庭也可谓专业对口,但因身体健康出了问题,一年多后到了研究室。在研究室工作期间也是做出成绩的,一度成为本地法院获自治区级法院系统论文奖最多的人,现在有这样成绩的干警依然是屈指可数,这个记录至今新世纪后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法官都不能打破。去立案庭后我依然工作努力,得到我刑事立案服务对象的刑事审判庭的法官的称道并连续得先进,即使我还在抱病工作。

    我喜欢现在从事的新闻宣传工作。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有很多审判业务庭的法官是不理解、不支持和不参与的,抱着“宁办十件案,不作一篇文”的态度作壁上观。法制宣传工作其实不是针头线脑,无关重要,不值得重视的事。法院办案不宣传就象工厂生产了不做广告一样,再好的东西好要包装和推介的,否则,真的是酒香也怕巷子深了。无论我国古代还是外国,也都是讲宣传的,我国早期画论讲到绘画主要是人物画所具有的教化功能时说:“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绘画作为艺术都有教化功能,现在的法制宣传更是应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实法制宣传也是事关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的,即便它并非审判过程与裁判决断实体结果,而仅是把案情、审判过程和结果、意义告诉人们。奴隶社会中奴隶主信奉“法不可知,威不可测”,现在我们能象他们那样搞神秘主义和关门主义,把百姓拒之于门外,蒙蔽起来吗?子产铸刑书,制定公布成文法,是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进步,今天我们要更进一步,将鲜活的充满教育意义的审判过程、审判结果和意义、案件案情讲给人们听,写给人们看。人们知道了法律,就有了行为指南,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从而通过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行为,法治秩序才可能建立,司法公正才可能实现,司法权威才可能维护,司法公信才可能提高。百姓在司法公正方面是有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参与权和诉求权的,搞好法制宣传,满足他们的需求、关注和期盼,正确引导他们的视听,消除他们的误解与无知,也是为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司法公信作贡献。广西高铁开通时发出了首张千元吸烟罚单,我感到有些问题,他们事前应广为宣传,让人们有预知,否则事后处罚始终难自圆其说,这更让我有了努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思想动力了。

    三十功名尘与土,把功名利禄视作尘土一般轻微,这是平民化的取向,平民化,不刻意追逐功名富贵是需要的,但“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是之谓三不朽”,人总是要追求卓越,超越平凡,奉献正能量的,事功和立功也是必需的,否则,人类社会就没了发展与进步的动力了,当然,事功与立功是要以立德为先的。三十功名尘与土,有人把亘古历史长河中的芸芸众生视为尘土,被历史的洪流裹挟,一阵大风吹来,如草芥般东歪西倒,身不由已,一场大雨倾下,如泥沙俱下,散流四方。其实这也是忽视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的客体化论调,告别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总体上人早已获得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公民主体资格,人是有血有肉有欲望更有智慧有理性有道德有天赋人权和宪法法律权利有主体地位的社会性存在,而非奴隶主随意买卖奴役的会说话的牲口,也不是资本家可随意剥削压榨剩余价值的廉价劳动力,更不是随风扬起的尘土和泥沙。

    因此,展望后十年和更长的工龄,甚至退休后的光阴,我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追求卓越,超越平凡,奉献正能量。展望以后,自己从事法制宣传,也要创作点理论和文艺作品,虽然没有史铁生出色和著名,但万幸自己不象他那样药石无效,抱憾而终。在往后的岁月中还是要实实在在做些“君子三立”的事,以便年老时有让自己感到温暖和自豪的回忆。也许我可能被调到审判部门,但以我的与人相处和社会活动能力,以我老化的终身学习能力和因长期不审案、法制宣传等事务繁多无暇及时更新的知识结构看,我还是希望继续从事宣传工作。现在年轻的科班出身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法官已经成长起来了,我们法院更有了博士和挂职博士后领导了,他们更适合审判工作,而我还是会在平凡的岗位上继续“以笔觅桃源”,继续摇旗呐喊、鼓与呼。之所以推荐年轻人,是因为这些年通过理论和调研文章的撰写与参评发现,现在真是后生可畏了,我在工作繁忙和可利用资源极端不足的情况下已落后了,因此,还是推位让贤吧。

    做法制宣传工作,我还是有能力、经验、积极性和资源的,虽然现在无暇写大理论文章了,但还会写一些有见地的小理论文章,另外,在有新人加入队伍的情况下还是会笔耕不辍的。我不会满足于此,还会涉猎更多与法院、司法和法治有关的散文、小说、随笔和评论,齐头并进,甚至我还会重新拿起毛笔画画,要知道,我是的画曾经上过书的。春节前,和新来的一位宣传员谈到加入作协和出书的事,自忖自己的作品还是有高度、深度和文采的,现在出一本书国内的只要两三万,香港的更少,几千足矣。因此,厚着脸皮花些钱买个书号,自己的作品就可进国家图书馆了,反正之前国家图书馆的出版物都不止一次有我的文章和作品了,再多一两本我面上更有光了,也能加入作协了,其实,我一直是有国家图书馆情结的。

    三十工龄尘与土,二十工龄后作是文,希望今后十年和更长的岁月里能奉献更多正能量,达人达已,立人立已。春节前,我得了2013年度广西法院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是我工作第一个十年前后获得数个自治区级论文奖之后在第二个十年来临后又一次获得殊荣,一个十年,两个十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活着是该做些实实在在的事的。“君子三立”,我有了国家图书馆藏书中登载我作品的成绩和让自己作品正式出版并入藏国家图书馆理想的“立言”,也有了已获和再获自治区级奖励表彰的自我价值实现和身边已有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同事获国家级奖励的鞭策,也可谓“立功”和想争取更高级别的荣誉了。至于“立德”,唐伯虎诗曰“些须做得功夫处,不枉胸前一片天”,风流倜傥的江南才子唐解元都敢这第说,我也是大言不惭,问心无愧的。
来源:钦州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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