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人民法庭地处中越边境的大新县南部,距离县城有28公里,管辖雷平镇、宝圩乡、恩城乡、堪圩乡四个乡镇和多家企业,辖区总人口13万。
近年来,该法庭紧扣法院工作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动力,不断拓展司法为民新举措,积极推进诉讼调解,案件调解率连续四年100%,所审结的案件无一差错,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当事人涉法上访、投诉,在这个边境小法庭里调出了大和谐强音,各项审判工作成效喜人。先后荣获“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调解率、调解自动履行率‘百分百’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记集体二、三等功各1次,2014年1月,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创新调解方式,促社会和谐
该法庭现有干警5名,其中庭长1名,助理审判员1名,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1名。面对案件多人员少、案件复杂的实际困难,全庭干警并没有退缩,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该法庭庭长蒙志华带领干警争创“无判决”法庭,并建立了“四心调解法”,要求全体干警在调解中做到“公心、真心、耐心、细心”审案,针对具体案情,找准“四个切入点”,即是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点,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案结事了人和的终点,为案件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在全庭干警不断创新与努力进取下,许多看似跨不过的调解难题都一一被征服,该法庭庭长蒙志华甚至开创了保险公司就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的先例,开创基层法庭民商案件调解工作新篇章。
2012年以来,该法庭共审结386件,其中调解308件,撤诉78件,案件调撤率连续4年100%,所审结案件无一差错,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当事人涉法上访、投诉,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息诉息访。
开展巡回办案,便群众诉讼
该法庭辖区大部分村屯路途遥远,且道路坑洼不平,诉讼不便一直是困扰当地群众的一大难题。为此,该庭积极探索建立特色类型化巡回法庭,法官主动走出审判厅堂,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并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诉讼标的较小案件采用简易程序现场送达、当场调解、即时结案。
2012年12月1日,雷平镇安民村的严某因占道堆放甘蔗,邻居李某为此与严某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双方身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严某因伤势比较重,在医院住院治疗5天,花去医疗费1900余元。事后,当地村委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2013年5月10日,严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1900元。该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李某年老体弱,且路途遥远,行动不便,主办法官便决定上门到李某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看到法官冒着酷暑上门办案都十分感动,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
2012年以来,雷平法庭开展巡回办案326件,占该法庭结案总数386件的84.5%,大部分案件在巡回办案中就得到协商解决。同时,该法庭充分借助巡回办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设立“绿色通道”,为弱者维权
针对法庭辖区贴近农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所受理案件多为离婚纠纷案、赡养纠纷案等特点,该法庭设立了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审快结,并做好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有效对辖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社会弱者权益的保护。
2011年6月,黄某与农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并迅速建立恋爱关系,不久便开始同居。几个月之后,黄某突然发现怀孕了,但是双方的交往遭到农某父母的激烈反对。为此,黄某自己返回娘家居住,并于2012年9月生育了一个女儿。自女儿出生后,黄某多次向农某追索女儿抚养费都遭到拒绝。在无奈之下,黄某于3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农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400元。该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了非婚生子女也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法律规定,最终农某意识到自己作为女儿的生父应负担相应责任,也同意女儿由黄某抚养,并当庭给付非婚生女儿至独立生活抚养费2.5万元。
开通便民微博,助司法公开
法院微博作为法院和民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识民情、解民忧的渠道和平台之一。为此,该法庭开通官方微博,利用互联网时代丰富多元的宣传渠道和推广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公正,也是借助微博这一新兴网络媒体服务群众,推进司法为民更加便利和快捷。通过微博及时向群众发布法庭工作动态、案件审理情况以及经典教育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关注和期待,展示基层法庭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开展了网上答疑、在线咨询等服务,增强法庭与网民之间的沟通互动,搭建民意沟通平台。
微博开通以来,该法庭共发布信息212条,有“粉丝”109人关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诉讼维权的参谋助手,答疑解惑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