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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岗位 践行司法为民
——记全区法院“办案标兵”浦北县人民法院北通法人民庭审判员阮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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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世武  发布时间:2014-02-20 17:21:17 打印 字号: | |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2013年全区法院在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涌现出来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中,浦北县人民法院北通法庭审判员阮耀新同志荣获“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立足审判岗位,勇创光辉业绩

    阮耀新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秉公办案。数十年如日,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建平安浦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3年,阮耀新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4件,结案152件,结案率98.7%。调解率68.83%,撤诉率10.7%。一审服判息诉率97.3%,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0.7%,上诉维持率100%,调解结案的案件当庭履行率达98%以上,无错案、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诉案件。同时,在浦北县小江镇西塘、中心等村委辖区内开展社会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联动机制,创建无诉、无上访和谐村屯,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17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公正办案,司法为民

    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在日常审判工作中,阮耀新始终坚持把天平装在心里,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2013年,阮耀新成功有效地审理了一批如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邻里、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生命健康权纠纷等不同类型且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案件。阮耀新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相结合的原则,判决前释法明理,判决后及时答疑,力求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明,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满意。如2013年审理的一起继承遗产纠纷案件中,由于该案涉及继承的人数较多,姐妹间反目成仇,互不相让,矛盾十分激烈。若就案判案会加剧多方矛盾,亲情背离,甚至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和当事人的涉法上访。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件恶性发生,阮耀新用心、用脑、专注调解,先后10多次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找准了调解的突破口,并拟议了两套调解方案、巡回到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讲解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法官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权衡利弊分析后,说服了各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握手言和,昔日背离的姐妹亲情得以愈合,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又如在审理原告莫秀美与被告龚有杰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双方为小孩购买一瓶八宝粥而引起争斗打架,原告受伤住院后经派出所处理未果,双方矛盾极其激烈。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12000多元。经开庭审理后,阮耀新多次做当事人细致的思想工作,详细向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当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等损失共6000元。事后,双方当事人握住阮耀新的双手感慨地说:“多谢阮法官,你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啊!” 

    克己奉公,廉洁为民

    阮耀新说:“人民法官为人民,穿上这身制服,我就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阮耀新始终坚持原则,拒绝吃请受礼,也不惧威胁恐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所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不受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事事处处做到廉洁公正,没有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

    阮耀新用自己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崇高亮节和精神风貌,真正做到公正办案,清白做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来源:浦北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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