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我们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审判席上参加案件的审理、在合议庭评议案件过程中、在办公室整理卷宗……稀疏的头发,刚毅的脸庞,沉着、冷静、低调,他就是藤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覃伟雄,大家都亲切的称他为“覃老”。
常说人生五十知天命,但覃伟雄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依旧活跃在审判一线,每当接到审理案件的任务,他便主动与案件主办人联系沟通,反复阅读案件材料,认真研究案情,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甄别证据的真假并分析其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便对案件情况有大致的认识。
覃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一次在审理一件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收取的房屋分户费及水电安装费太多,要求被告返还多收的钱。在案件合议的时候,有合议庭成员认为被告应按照实际支出返还多收取部分给原告,但覃老经过再三查看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在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中有协议“……受委托方负责帮委托方办理房屋分户及水电安装…,房屋分户费及水电安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并且要委托方先支付费用给受委托方,受委托方再办理房屋分户及水电安装……”,双方虽然没有约定价款,但都以实际行动实际履行了,不应退回。经过反复斟酌,合议庭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作为一名陪审员,覃伟雄能积极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积极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覃老作为陪审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具有法官的专业素质,更善于用生活常识和真情打动当事人。2013年7月23日,覃老作为陪审员到梧州监狱开庭,被告曾某犯诈骗罪正在梧州监狱服役,原告李某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00000元及利息。根据案卷材料,他认为如果原告李某确实借给被告曾某400000元,那么被告曾某在受到刑事处罚时,法院曾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处分,当时原告李某为什么没有出示证据证明被告曾某借了自己400000元并参与分割被告的财产?考虑到案件有点离奇,到了梧州监狱,覃老首先去询问被告,得知被告在入狱前是一名人民教师,与原告是多年好友,被告曾有一个和睦的家庭,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其老婆现已不知去向,家中有年迈的母亲及刚上小学的女儿。被告几度情绪失控:“我借原告李某的款项是事实,但现在没有能力还给他,我会努力改造,争取获得减刑的机会,等我出狱后会赚钱还他。都怪当时我不听李某的劝告,才走到今天这地步……”说到这里,被告已泣不成声。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覃伟雄建议合议庭暂不开庭,先了解原告的意见。
接着,合议庭按照覃老的意见约原告谈话。原告情绪也很激动:“其实我与被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还是通过一起努力才走出大山。只因被告当时不听我的意见,想一夜暴富,参与那些非法集资,到头来还构成了诈骗罪,如今还进了监狱……”听到这里,覃伟雄赶紧接上话题:“李老板,我们刚才已经和被告见过面了,他承认借了你400000元,但他现在正在服役,并且被告的家庭情况你也知道,确实没有钱还你,他希望好好改造,争取减刑,以便尽快出狱,等他出狱以后再挣钱还你。作为他的老朋友,你是否能为他考虑一下,让他出狱后再还钱给你,以免影响他的情绪以致影响他在狱中的改造”
听了覃老的话,原告显得有些内疚:“其实,我也不想告他,我只是想不明白,作为多年的老朋友,他怎么就走上犯罪道路了……我对他是满肚子的气愤!我愿意撤诉,但必须开庭,我想看看他现在的状况。”
当监狱的大门打开后,等候在铁窗里的被告早已泪流满面:“李哥,都怪当时没听你的话,才落得如此下场。借你的钱……”“曾老弟,别说了,咱不谈钱的事,我撤诉就是了。你要好好改造!回去我会帮你照顾好阿婶(被告曾某的母亲)和小雨(被告曾某的女儿)的。”透过监狱的铁窗,原、被告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覃老积极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监狱里一场特别而又感人的庭审就开始了,该案也最终以原告的撤诉告终。覃老办案就是这样,不仅运用法律知识,更是注入真情,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为一名老党员,覃老有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忘做好法制宣传,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他还是一名企业党务及法律事务指导员,每当周末,他总是亲自骑上摩托车进入工业园区,对企业及职工进行有关党的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办案流程、宣传法院工作,促进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
一个周末,覃老又到办公室工作,桌面上摆着几份待审案件材料,而他正在翻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便走过去说:“覃老,周末来加班,这是发挥余热啊……”还没等我说完,覃老就笑着回答:“年轻人,这你就说得不对了,这叫发挥‘新热’,不是‘余热’,社会在进步,知识在更新,学到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好为社会服务”。
发挥新热!这也正是人民陪审员覃伟雄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