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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洒基层 无悔青春
——记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浦北县人民法院张黄人民法庭副庭长黄建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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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世武  发布时间:2014-02-21 10:04:30 打印 字号: | |
  身为“80后”的黄建淮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浦北县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5月起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才两年多时间不长,却有300多件民商事案件审判经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2014年1月24日,黄建淮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立足审判岗位,勇创佳绩

    黄建淮在法庭管理和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张黄法庭辖区的社会和谐做贡献。

    黄建淮坚持和谐办案原则,与法庭其他同事团结合作,努力化解每一起纠纷,为实现辖区和谐、稳定地发展而努力工作;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审判工作主题,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做好诉前析理、诉后析法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根本宗旨,积极参与法院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与同事经常走进辖区各乡镇联系综治办、司法所、村委等基层一线,并积极参与其中的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为民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黄建淮自2011年任职助理审判员、2013年任职审判员至今,已审结过民商事案件共计349件。积极参与法庭文化建设, 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加强业务学习,精益求精

    黄建淮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对于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学习可以立德、增智、致用,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和能力的重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黄建淮从书记员到副庭长至今,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紧抓学习,不断钻研业务知识并了解涉及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性知识,认真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充实审判业务知识,提高审判水平,丰富司法实践的手段;作为年轻法官,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观摩他们的庭审,学习庭审思维与驾驭能力,并时常翻阅他们的优秀法律文书、参与案件会诊,了解熟悉各类案件的特性总结等;积极参加各级法院开展的业务培训,努力利用其中提出的方法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并通过法院内网、互联网,加强学习了司法观点、业务知识、文书制作等等;利用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通过学习、反思、整改、克服步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

    勤勤恳恳干事,干净做人

    身为一名法官,黄建淮牢记人民司法为人民,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起案件,无论大小都涉及到群众合法权益的救济和修复,时刻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代表国家正确行使司法权力,不偏不倚地居中裁判,保证裁决结果最大限度的符合法律的本意,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身为张黄法庭副庭长,手中掌握着民商事审判的大权,黄建淮深知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时常以“法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使命,谁也不能滥用这一权利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勉励自己要时刻自觉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干警“八不准”、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六个一律”,提高了遵守各项审判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法官职业道德素养,绝不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反腐倡廉,事事处处做到廉洁公正,没有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2013年,黄建淮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党课学习,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自参加工作以来,黄建淮扎根基层勤勤恳恳、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以自己的汗水洒满辖区土地,在平凡的工作中踏实肯干,让青春在平凡中闪光,展现着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努力为法院各项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来源:浦北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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