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靖西县人民法院举办以“阳光司法,筑牢廉洁防线”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干部等40余人走进该院刑事审判庭旁听了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庭审过程,在有力促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同时,从源头上加强防腐教育,筑牢廉洁防线。
活动开展当天,靖西县法院副院长黄桂春首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机关干部们详细讲解了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的情况,并发放了相关资料。随后,黄副院长和大家共同旁听了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开出收款收据后未将81.9万余元资金存入单位指定账户,而是大部分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少部分用于单位各项开支,期间多次将该资金中的70.79万元借给亲戚和同事个人使用。同时其多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下聚餐和送礼,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无经办人及领导签字或伪造签字等方式进行报销,骗取公款共计2.29万余元。靖西县审计局进行财务审计时才东窗事发,庭审中被告人孙某当庭认罪,追悔莫及。
“这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给我们上了一节鲜活生动的反腐倡廉课、法制课,我们回去后一定要在单位里做好防腐宣传,防止这样的悲剧再发生。”“庭审过程全程录像、网上有直播,我感到法院审理很公平公正。”“法院公众开放日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好平台。”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纷纷发表了听审后的看法。
为推进法院阳光司法工作,靖西县法院以“公众开放日”为平台,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旁听、评议庭审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此次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与廉洁教育相结合,希望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活动加强阳光司法建设,不断提高法院审判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与警示教育双促进。不仅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逐步把法院打造成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为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