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眉清目秀,姣小的身材,很难看出她这柔弱的肩上能挑起重担。然而,她却以聪明能干、铁面无私、果断利落、公正客观的性格,辅以温柔的母爱,挑起了刑事审判庭的重担。“刚、铁、柔、韧”这四个字就是她人生经历的概况。她就是2013年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年轻有为的“80后”女法官——那坡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罗俏艳。
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2010年,罗俏艳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面临案多人少、实施量刑规范化试点等困难,她深知身上的责任是沉甸甸的,但她毫不退缩、毫不畏惧,而是迎难而上,勇于挑重担。她主动主办了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在审理案件中细致入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做到不枉不纵。2010年,她审理的被告人黄某等6人盗窃耕牛案,黄某等6人多次流窜至那坡县疯狂盗窃耕牛49头、骡1匹。当地群众人心惶惶,终日不得安宁,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社会反响恶劣。开庭审理中,黄某想瞒天过海,拒不认罪。罗俏艳加班加点,反复查阅证据材料,做好阅卷记录,案件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盗窃罪判处黄某等人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盗牛贼的嚣张气焰,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铁:以清廉树立法官形象
“做法官要先学做人,唯有清廉为正,才能坐立公堂”,这是罗俏艳警警戒自己的格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找她说情的人不少,给她施加压力的不少,请她吃饭送礼的不少,但是面对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她恪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进行不懈的斗争,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2012年8月,她主办陆某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陆某的家属知道后,为了能够得到法外开恩,想方设法接近她,并塞给她一个二千元的红包。她将红包如数退还给陆某的家属,并耐心细致地做家属的思想工作:“你们不要做这样的事,希望你们能够配合法院做好陆某的思想工作,使他好好地认错和改正,法院会依法公正公平判处的。”过后,罗俏艳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公正裁判。2013年5月,她在审理黄某贪污、受贿案中,黄某利用分管计生工作机会,贪污了计生款并进行受贿,影响恶劣,引起当地群众的广泛的关注,而黄某的家属则通过上级领导过问此案,软硬兼施,但她坚持原则,顶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忠于事实和法律,依法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黄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使黄某受到了罪责刑相当的处罚,维护了司法权威。
柔:用感情挽救失足少年
“我是女法官,那就利用自己的性格优势,用耐心、细心、热心、诚心,促进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互相理解。”在采访中罗俏艳说的这句话,就是她人生的写照。罗俏艳作为少庭法庭负责人,她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以一位法官妈妈的胸怀关爱着他们,矫治他们的不健康心理。如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廖某、黄某、左某涉嫌抢劫一案中,她不怕辛苦,走访三人曾经读书的学校及家庭,了解到三人均出生于普通的农民家庭,因父母离异无人看管或监护人疏于管教无心上学而辍学,过早的走上社会,且自制能力差,受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了零花钱而去抢劫在校学生的钱,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了解到第一手材料后,罗俏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苦口婆心的帮助这三名未成年被告人查找犯罪原因,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引导他们从阴影中走出来。三位失足少年深受触动,表示以后一定会痛改前非,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最后法院依法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了缓刑。结案后,她又对三人进行跟踪回访,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家庭进行联手帮教,做好审判后的延伸工作,努力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
韧:以庭为家起表率
刑庭的工作量大,任务重,但庭里只有她和一名副庭长及一名书记员。由于案件逐年增长,工作时间常常安排满了开庭、写判决、接待当事人等事项,罗俏艳就经常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加班完成正常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各项工作。参加工作那么多年来,她从没有请过一次公休假。作为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工作家庭两头忙,两头都要顾,但她却从不以家庭负担重为由推卸责任,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有几次女儿发烧打针,晚上陪女儿一整夜没休息,第二天有庭要开,同事劝她改期,但她总是以开庭关系到公诉人、律师、被告人等人的时间及关系到司法权威为由,坚持按定好的时间开庭,在法庭上有条不紊地组织庭审,完成好审判任务。随着刑事案件的不断上升,案件更加复杂,她意识到工作中只有苦干还不够,还需巧干,于是她抓住刑事审判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及预防犯罪工作,积累经验并向全庭推广,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所办案件数量、质量一直名列前茅。她运用新的审判方式审理的案件占她办理案件总数的72%,结案率达100%、且90%的普通程序案件均比法定期限提前20天审结,无一件超审限,她以实际行动影响着全庭干警,使刑庭干警团结一致,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认真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12年,刑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罗俏艳从2003年8月进入法院工作来,就是这样恪守着法官的职业道德,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审判权,以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从书记员做到庭长,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工作,赢得了领导、同事及群众的好评,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她因此先后被广西高级法院、百色市委、市中级法院、县委、县政府等授予“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调研信息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