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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奉献托起心中的天平
——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洪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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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娟  发布时间:2014-03-03 10:53:05 打印 字号: | |
  在美丽的红水河畔,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年轻,却用娇小的身躯挑起了刑事审判的重担;她美丽,像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天使,用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惩恶扬善、化解矛盾;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在三尺法台上默默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她,就是“2012-2013年度‘来宾市青年岗位能手’”,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洪玉婷。

    爱岗敬业,她有一种执着

    法官是惩治邪恶、匡扶正义的化身,当一名好法官是洪玉婷一直坚持的梦想。2012年5月,她怀着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热爱,从检察队伍调到兴宾区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成为了该院最年轻的法官。从上班的第一天起,洪玉婷就以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虽然从事审判工作时间不长,但她勤学好问、刻苦专研,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不到半年就出色办结了6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而且她善于学以致用,总结经验,注重调查研究。2012年,她撰写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一文获得了广西区法学会学术论文三等奖。她爱岗敬业的韧劲和直爽干练的表现很快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2013年被任命为少年法庭副庭长。除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外,她还主动承担起利用“轻案快办”工作机制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利用该项工作机制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限只有20天,为了能保质保量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她自加压力,经常利用中午、下班甚至是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她默默的奉献着,也沉甸甸地收获着。这一年,她办结了217件刑事案件,占全庭办结案件数的37.74%。屈指算算,365天除了节假日,平均一天半就要办结一件案件,期间还必须要完成阅读卷宗、开庭审理、撰写判决书等既定工作内容,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更要提审取证、查阅资料、汇报研讨。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洪玉婷没有一句怨言,还时常笑着说:“我还年轻,能多做点有意义的事也是一种幸福。”

    公正执法,她亦追求和谐

    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她深刻理解百姓对公正的渴望和期待,“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根植着这样的办案理念,洪玉婷稳稳地把持着手中的天平。从2012年5月开始办理刑事案件以来,她所办理的案件都保持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无抗诉、无申诉、无上访的良好记录。对于自己审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洪法官不仅严格公正执法,而且努力追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如2012年10月她审理的一件重大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人家属认为被告人无罪,并四处上访,开庭时间因此被一再推迟。为保证案件审理能顺利进行,在开庭前,洪玉婷多次找到被告人家属,耐心地进行疏通和劝导,并细致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她的不懈努力,他们终于放心的把一切交给了庭审。开庭当天,兴宾区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家属旁听的权利,在认真开庭审理并查明相关犯罪事实后,依法对八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他们均未提出上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审判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面对双方尖锐对立的矛盾和需要进行的费时费力的调解,洪玉婷却不怕麻烦,她常提醒自己要学会换位思考,并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法、理、情之间寻求着最佳结合点,用真心、细心和耐心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如霍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洪玉婷在收到并认真审核案卷材料后,发现该案虽造成被害人死亡这一无法挽回的后果,但被告人是从犯,且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也动员同案犯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而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被害人的死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被害人家属则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如果被告人积极进行赔偿,也能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即有可能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人际关系。找到了症结所在,洪法官便很快投入到耐心的劝导和释法工作当中,最终被告人真心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也予以谅解,双方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她有一颗恒心

    “在这里,我们更多需要的可能并不是高深的法律知识,而是细心和恒心。”作为少年法庭的副庭长,洪玉婷经常用这样一句话来勉励自己。对于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她都进行周密细致的庭前调查,审阅卷宗、研究犯罪动机和目的、深挖细掘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故事,她深知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官在审理时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况作出科学分析,进而选择最适当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在洪玉婷眼里,每一次庭审都是一个法制教育的“课堂”,她把“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灵活融入到审判的每一环节。庭审中,她总是做到语气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耐心听取陈述而不轻易打断,不时利用“主持人”身份,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唤醒他们尚未泯灭的良知。判决后,她也时常会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关注他们的改造情况,帮助他们及早回归社会。除此之外,她还与庭里的同事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结合真实案例,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洪玉婷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官,虽然当上法官的时间并不长,但她却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义。可以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她和她的同事还将继续秉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用忠诚和奉献更好地托起心中那杆金色的天平。
来源:来宾市兴宾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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