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究 > 学习教育
绽放在天平上的一朵朵铿锵玫瑰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到:
作者:王玉梅  发布时间:2014-03-07 14:47:19 打印 字号: | |
  • 女法官送法进校园 罗春梅摄
  • 女法官下乡送达 王文利摄
  • 南宁市中院妇儿维权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梁豫摄
  她们,没有时间相夫教子、没有时间偕老带少,执着地追求公平、公正,奉献着绚烂的青春;

    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在审判一线,敢于担当,甘洒辛勤的汗水,留下闪光足迹;

    她们,精细实干,精益求精,以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为弦,立足岗位建立新功。

    她们就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们。

    为妇女儿童设置专用维权渠道

    南宁市中院精心布置和改造南宁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率先在全区法院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引入“心理干预”和“庭前社会调查”等独具特色的审理机制,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武鸣县法院设立“华侨侨眷权益维权岗”,对涉侨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进行专门审理优、先审理;青秀区法院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妇女儿良好的氛围,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童权益案件的立案窗口、调解室、保险理赔点、法律援助点等设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一条龙”服务,并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心理倾诉室和专用调解室,打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环境,拉近了法院和来访妇女儿童之间的距离。

    至今南宁市两级法院共设置有15个区级妇儿维权岗,24个市级妇儿维权岗,形成了涵盖立案、审判到执行,再到基层人民法庭,从城市到乡村的立体维权网络,扩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成为了全区法院中设立妇儿维权岗最多的法院。其中,有9个妇儿维权岗设在基层法庭,成为面向基层、化解矛盾,维护妇儿权益的前沿阵地。

    南宁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自创建以来,为妇女儿童办实事3447件,投入经费56万多元,得到了各级妇联组织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亲临我市青秀区法院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调研;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邹晓巧到我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考察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柬埔寨青年妇女干部考察团前来参观学习,对妇女维权岗创建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

    为妇女儿童送去司法的阳光

    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妇儿维权相关的审判工作,邀请妇联干部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实现法院与妇联的联动协调工作在诉前、诉中、诉后的全覆盖。

    设立法官工作站、巡回法庭,组织法官定期到乡镇、社区开展上门立案、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活动,以打造“县乡两级维权”工作网。

    江南区法院与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联合建立了常设的“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西乡塘区法院金陵法庭推行了网格化调解机制,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实行“族老调解机制”,良庆区法院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联合设立的“司法救助岗”,将维权与千家万户联系起来。

    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对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快捷高效的维权服务;与市仲裁委构建“裁审衔接”平台,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劳动权益。

    小莫是从外地嫁到横县的聋哑人,结婚七年后生育两个女孩,务农为生,婚后生育二个女孩,一个5岁,一个3岁。由于老公经常有家暴加上性格不合,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莫的老公小赵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反应强烈,不同意离婚。

    由于考虑到小莫因身体缺陷与社会交流不便,在婚姻生活中产生矛盾得不到及时救助,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于是法院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接到案件后,为了更好的清楚小莫的想法,主办女法官到家里了解情况,并走访了周围邻居、村委会。

    原来小莫的老公小赵原来结过一次婚,后因为争吵、感情不合离婚,经人介绍后又与小莫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但随着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家庭经济压力增大,小赵平时脾气比较急躁,又喜欢喝酒,喝酒后情绪容易激动,对小莫作出过激行为。而小莫娘家远在外地,在当地没有其他亲人,被打后,只能以泪洗面,无法向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求助。被殴打多次后的小莫对小赵彻底死心,坚持要求离婚。小赵不愿意离婚,主要是觉得孩子还小,想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

    该案经开庭审理,双方还是各执一词,主办法官没有轻易判决,在开庭审理后,联合当地妇联作双方的工作,站在双方角度,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分析婚姻家庭出现矛盾的症结所在,终于将双方各自的心结打开。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小赵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同意与小莫离婚两个小孩由小赵携带抚养,抚养费由小赵负担,最大化地保护了小莫的权益。

    为妇女儿童普法勇做传播者

    近年来性女童性侵案案、强迫幼女卖淫案有上升趋势,为了让广大儿童幸福快乐地成长,提高学生们防范辨识性侵犯的能力,女法官们着力做好儿童身心健康的维权工作。

    南宁市中院到北湖北路学校开展“关爱女童 预防性侵害”专题法制教育活动,邕宁区法院走进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小学开展了 “护蕾行动·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教育活动,西乡塘区法院“学法知法守法 健康快乐成长”的法制讲座等等。

    这些对青少年的一堂堂法治教育课,内容涵盖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奸、毒品、网络犯罪等青少年常发性犯罪,利用大量真实、鲜活的案例结合多媒体演示和视频播放,对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解说,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维权意识,远离犯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惠及师生近2万多人,受到了当地政府、学校、家长的一致好评。

    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促进他们品格和心理健康,以更好地融入社会,南宁市中院开展“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程”为主题的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办了“点燃梦想,塑造品格,拥有无悔人生”青少年品格训练班活动,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一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当场请求给心理老师担任义工,表示愿意以后都随同心理老师开展志愿活动,服务社会。

    善于运用新媒体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法治宣传,开通了名为“邕城少年审判”的官方微博,设立了名为“我们爱阳光”青少年帮教维权的QQ群,专人在线提供法律咨询、释法析理、心理辅导等服务,并与基层的妇联组织、“妇女之家”、社区、学校等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宣传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普及妇女儿童维权知识。

    三年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妇儿维权来电来访或网络咨询5.7万件次,立案审理4.2万件,减免缓交诉讼费 325万多元,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376名(次),深入未管所、女子监狱、社区、街道开展回访帮教、心理辅导与矫正等活动150多次,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心理阴影,走向新生。

    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丰硕的回报。近三年,南宁市两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方面共荣获8项国家级荣誉,30多项自治区级及市级荣誉,10多名女法官荣立自治区级以上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

    她们把一个女人全部的情感倾注到了党和人民事业上,倾注到司法为民的公正天平上,她们对审判事业的爱、对国家的爱、对人民的爱,捧出了百花齐放的春华秋实。
来源:南宁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