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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纪委与法院联合出台《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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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岱洲  发布时间:2014-04-22 10:26:20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载体,完善教育防范机制,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横县纪委与横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出台《横县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制度》,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

    制度明确了庭审旁听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主要选择由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涉嫌犯罪的公诉案件;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意义深刻的涉嫌犯罪的公诉案件;带有系统行业特点的典型刑事案件和其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渎职刑事犯罪案件等。要求坚持教育对象的分层分类,注重因岗施教、因人施教。重点选择案发单位、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群众关注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并根据庭审案件中被告人从事的工作、职级、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法庭开庭审判旁听。同时,县纪委和县法院要认真共同协商旁听的有关事宜,积极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庭审旁听。为了增强教育实效。《制度》还明确要求,庭审结束后,案发单位领导班子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部门要组织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各召开座谈会或讨论会,剖析案件、谈体会、写心得,以案为鉴抓教育,切实发挥庭审旁听的警示和预防作用。

    该制度的出台将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起到积极的作用。据悉,2013年以来,该院已针对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了4场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现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400多人次。
来源:横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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