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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洁”之花持续绽放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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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选安  发布时间:2014-05-05 11:12:28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全院实现全体干警“零违纪”。2012年3月,该院被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称号。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提高干警廉政勤政责任意识

    该院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到其他干警,逐级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认清廉政建设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忠实履行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了廉政勤政责任意识,增强了新形势下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学习、监督和管理,纯洁和净化法官队伍,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精心打造“庭院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

    近几年来,该院不仅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专题教育活动,还结合实际抓好常规性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纳入平时的政治业务学习当中,做到逢学习、逢会必讲,党组中心组在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首先必须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部门在汇报业务工作时也必须先汇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在教育的方式上,除采取集中教育外,还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成册发给干警们自学,让干警们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更能直观的感受到腐败所付出的代价,更加慎用手中的权力。另外,精心打造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室”,营造“以廉为美、以贪为丑、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庭院廉政文化氛围,该院先后投入12.5万多元完成了三个法庭的“廉政文化进法庭”创建工作和法院机关的“文化五室”创建工作。在法院的大厅、楼道等显眼的地方悬挂廉政名言警句,将“五个严禁”、“六个一律”等规章制度上墙,从而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

    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强化预防腐败的教育引导

    为了有效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该院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思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庭助廉等,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思想政治基础。通过审判工作积极参与对腐败的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的作用,震慑腐败分子,教育干部群众。如在“玉某涉嫌受贿罪”中,该院庭审以观摩的形式,特意邀请了电视台对庭审情况进行现场全程摄录像后制作、播放;在“李某、张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中,该院邀请多名公安民警旁听庭审,并在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直播,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法院办案的全过程,直面犯罪的严重后果,达到良好的警示目的。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项铁规禁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几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中央各项铁规禁令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直以来,该院切实把铁规禁令的执行情况作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举措来抓,将铁规禁令执行情况列入了党组议事日程,将铁规禁令执行情况与创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发挥铁规禁令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该院对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转变司法作风“六项措施”、“自治区高院“六个一律”等铁规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分别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廉政食堂”建设,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有力促进了廉洁型法院的建设。

    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2012年8月,该院“黄军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该站以该院“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黄军命名。“黄军工作站”由法律咨询宣传、判后答疑疏导、刑满释释放人员回访教和廉政教育宣传四个小组组成。该站成立之后,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疏导、矛盾纠纷的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案件、刑满释放人员回访帮教、提供司法建议、处理信访案件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司法特色服务窗口,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实现与人民群众沟通“零距离”、服务“零障碍”,极大地促进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加强内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通过内外监督的方式,该院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对审判、执行、拍卖实行监督。建立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立案庭向他们送达一份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从而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从各行业聘请廉政监督员,发挥他们廉政“宣传员”、“监督员”和“示范员”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与阳光评议;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工作,参审率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100%;依托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大量法院各项工作的信息,实行案件微博直播,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网发布,“阳光司法”工作效果显著,真正将法院的各项工作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该院通过对案件的抽查回访,重点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和水平、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查,准确把握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程度,有效防止了有违法、违反程序的情况发生,有效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预防腐败坚固防线

    该院党组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完善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到司法政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认真起草制定贯彻落实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该院先后修改了改进工作作风、公车配备及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办会办文、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该院不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针对人民群众或案件当事人对干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以及在纪检管控系统上的投诉和留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统一登记后,报院长批准后进行初查和核实。根据初查和核实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充分履行好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的职能作用,对于收集到的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于涉及工作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干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对于涉及品行等重大问题、屡教不改、确实不适应从事法院工作的干警,及时向政法委、组织人事部门汇报,采取措施进行清调;对于调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该院将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的法官队伍,为建设平安江州贡献力量,让“廉洁”之花持续绽放。
来源:崇左市江州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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