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作了浓墨重彩地描述,更是重申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而他,曾庆元在十八岁踏入容县人民法院那一刻,则用青春、用奉献、用人生阐释了他的法治梦,三十四年过去了,他并没有被时有发生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所折服,而是以法律为武器,扬善抑恶,定分止争,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在法院,我只想扎扎实实办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对法官的要求,也是曾庆元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他虽有着三十多年的审判经验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是单位公认的民商事“权威人士”,但依然不停下学习的脚步,办公桌上总是垒着高高一沓书。在他看来,案件无大小,恰恰由每一个微小的正义组成,只有认真对待每一案件,在每一处看似不起看的地方让公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其合法权益,终会深入人心。为此,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法学素养、提升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理清审理思路。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迟来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折磨,甚至意味着二次伤害。曾庆元办事雷厉风行,力求让更多的人在最少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公正,为了更好地解决疑难、复杂、新型、敏感性案件,他常常奔走于各部门,积极争取有关领导的支持、指导,与上级法院沟通、学习,同时注意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深入了解当事人真正需求,找出最佳、最快捷的解决方案。
真情系企业,以锐意创新精神为本县经济保驾护航
法治是一种精神,一种思维方式,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更要学会让人民群众、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曾庆元自1995年进入民二庭以来,二十年如一日,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推进能动司法,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优效的法律服务,深得企业信服,甚至有企业负责人称之为企业发展的“保护神”。近年来,他带领民二庭干警向着服务更主动,思路更开阔,举措更务实,不断探索服务企业新机制。2013年,容县法院在本市率先成立“法院驻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他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职责,真正把法律服务打造成“民心工程”。 通过发放“便民卡”、 现场值班、走访企业、来信来电来访指导、就地调解企业纠纷、进行法律宣传等方式提供法律支持,切实做到人员、时间、精力、工作、效果“五到位”。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管理,以点带面营造全县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容县法院与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联合依法收贷,整顿信用环境”活动。该同志身为清收组长,深入村屯、深入农户,注意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加大依法收贷力度的同时,注重普法力度,普遍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2013年4月至9月,共收回贷款本息520多万元,与贷款户签订《还款计划调解书》50多户。2014年3、4月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收回不良贷款180.87万元,与贷款户签订《诉前调解书》30多份。
悉心传帮带,传承法治
“下面我们开始就XX案/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每周一上午固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民二庭开始了集中业务培训,坚持疑难案件讨论交流。通过培训,提升了全庭人员的业务水平、理论联系实践能力;通过案件交流,为承办人案件审理提供不同思路,使他们在具体案件实践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曾庆元三十多年来,带出了不少徒弟,从送达、审理、调解、开庭、整理卷宗一系列下来,总是毫无保留地将积累多年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法官。
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身为一个法律人,曾庆元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可以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更应该要有法治信仰、平民情怀,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