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内涵式发展是发展结构模式的一种类型,是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当今社会的复杂形势,特别是最近发生在国内的几起恐怖袭击事件,给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敲响了警钟。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而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基础,也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前提。内涵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也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改革的必由之路。与以往不同的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内涵式发展紧紧围绕科学用警、素质建警、科技建警这条主线,以加强“三化”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能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司法警察队伍,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重要保障。本文中,笔者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内涵式发展提出一些看法,并提出几点建议,促进内涵式发展更好地实施。
【关键词】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意义;措施
以下正文
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的概念
内涵式发展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在面对刑事案件的增多、人才流失及警员分配严重不足的形势下,努力完善司法警察队伍在科学管理、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改革,实现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向“三化”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三化”既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又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更是建设一支业务技能过硬、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的要求。内涵式发展的目标包括:(1)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实现更紧密结合;(3)在警员技能、警营文化等方面办出自身的规模和特色。
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的特点
(一)内涵式发展是以“三化”建设为目标,最大程度地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效益。与以往发展模式所不同的是,内涵式发展主要是注重司法警察内部整体的提升,而不是特意向外扩展规模,而忽略内部的整体。通过司法警察队伍内部的不断完善,充分利用内部资源、合理分工,使司法警察队伍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二)内涵式发展是外在压力与内在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盲目扩大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模而忽视整体的提高,这样必然阻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发展。必须要在队伍中找出自身原因,通过警员培训、狠抓技能等多形式,挖出每名干警的自身的优势,加以利用,把干警的价值发挥到工作中,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三)内涵式发展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要全面、系统的深入研究,敢于探索。培养出适合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的人才队伍。
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的措施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的警钟,是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职权的重要保障力量。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三化”建设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能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司法警察队伍,应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组织领导,统一管理,充分认识司法警察的职权。
在人民法院中法警与法官的职能和作用有所不同,分工应当明确,各司其责。司法警察的职权有:押解、机关安保、执行及其他保障法官行使审判职权的工作。押解和机关安保任务比较明确,一般不会产生领导和管理的问题;较容易产生问题的是执行工作。执行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时,司法警察一方面有效地行使安全保障职权,另一方面要服从法官、听从法官的指挥,但司法警察本身并不由执行人员领导与管理,这样就容易使司法警察对自身职责产生模糊与困惑,甚至对工作产生消极影响,无法正常开展执行保障工作。笔者认为,应当成立司法警察独立部门,由党组直接领导,大队长统一管理,对其他部门派遣人员要做到“早申请,早报到”,合理地使用警力。
(二)完善编制建设,特别是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要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特别是聘用人员的管理方面。当前,在人民法院队伍中,聘用制人员在法院人数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在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下,聘用人员队伍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法院编制紧缺的情况下,聘用制人员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发展也需要大批责任心强、训练有素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因此,建议给予聘用制司法警察在工作、待遇、培训机会上的充分保障,提高生活水平,增强职业尊荣感。
(三)建立健全司法警察信息化的管理和建设。
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部分,需要加强信息和网络化建设。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增加“信息和网络化建设的重要性”的原因、作用】加强司法警察的网络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不仅大大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把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能发挥到极致,更有效地协助业务庭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是构建一支高科技、信息化的司法警察人才队伍的必要前提,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完成审判任务的要求。
(四)强化警员理论能力和业务技能的培养。
业务技能是司法警察的必备技能,也是衡量一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否符合的重要因素。首先,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警员对司法警察职业的充分理解和认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激发警员对司法警察工作的热情。其次,要加强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训练,不定期的开展内部业务技能考核活动,使司法警察在业务和技能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使司法警察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司法警察理论能力和业务技能的提升,能为人民法院机关安保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长期保障,为争创一流警队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束语:本文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涵式发展的方向作了简要的解释和分析,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加坚定内涵式发展是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改革的方向。内涵式发展并非是理论探讨之事,而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渐明确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发展的长远之计。应着重转变司法警察的管理理念,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在实践中有所成就,构建起一套完善、适用、可行、有效的司法警察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