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兰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通过签订责任状、写廉洁保证书、设置举报电话等方式,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该院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五个严禁”深入人心,成为干警行动的指南,起到良好的效果。
6月16日上午,潘某诉黄某某离婚一案在东兰县法院东院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韦建干法官刚回到办公室,潘某随后跟了进去,趁韦法官不注意将装有现金和两条烟的包塞进了办公桌下,之后就马上离开。潘某是贵港人,于2009年嫁到本县三石镇。
在潘某离开后,韦法官发现了包裹,感觉有问题。于是,他及时电话联系潘某,称她遗漏了案卷材料,要她立即回到法庭领取。潘某回到法庭,韦法官问潘某送现金跟烟是什么意思,潘某说为了办这案子,法官辛苦了,这是一点“意思”。韦法官马上严厉地批评了潘某:“你的案件我们会依法处理,依法办案是法庭办案的原则。但是你夹送金钱给法官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仅影响了法庭公正廉洁的形象,也是对人民法官的侮辱”。潘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烟跟现金领回。
过了一个小时,潘某的代理人来到韦法官的办公室,将包裹原封不动地又送了回来,并深刻检讨“潘某不懂事”,之后以接电话为由直接走开了。退还未果,韦法官立即将封包跟两条烟送到了该院监察室。尔后,监察室跟潘某取得联系,潘某感慨到:“我是外地人,将东西送给法官以求安心,希望法官能给予公正处理。现在知道东兰法院有这么好的法官,不怕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了。”
下午,韦法官传唤该案双方当事人到庭再次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该院干警自觉拒吃请的有28人次,拒收送礼折合人名币4万多元。拒绝吃请、文明办案在该院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