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晚上,从同事那里获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就在星期五那天,我另外一位同事的父亲,在调解过程中被某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施以暴力,造成了头部严重损伤,以致到目前为止还处于昏迷状态,伤势非常不明朗。震惊之余还是震惊。
我曾经到这位同事的家中做客,在有限的印象中,他的父亲是一位慈祥而正直的司法所干部,扎根基层多年,既不为名,也不图利,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状态,为当地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实事。然而,就在光荣退休之际,却蒙受如此不幸。
曾经想打电话给同事报以安慰,但想想现在正是抢救的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即便是电话也多少会打搅到他,只好作罢。
而在数周之前,我之前的同事,现在东兴市人民法院的民一庭庭长骆巧瑜,也同样遭遇了类似的突发事件,几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她徒手挡住了当事人的砍刀,才避免了一场父子相弑的悲剧发生,所幸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并最终促成了调解。
两件事情就这样交织到了一起,并且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发生在自己身边。于是,我身边的一些同事不由开始陷入了焦虑:光荣而神圣的司法工作怎么就演变成了高危行业?如果哪天自己也碰到这样的事情, 该怎么办?冒着生命危险捧着这个饭碗值不值得?
从个人角度来说,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假若自己身在险境,未必就敢与恶势力抗争。但如果每个司法工作者都抱着这样一个想法,最终的结局想必是悲哀的。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少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缺乏正确的理解,甚至将自己的处世之道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眼中的利益一旦受到外部侵犯,更倾向于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正是到这个时候,就越应该证明法律的价值,越应该展示正义的力量,因为面对目无国法者,法律一旦怯懦,正义随之消退,类似的悲剧将会越演越烈。
换句话说,谁都知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当在人们望而却步、踌躇不前的时候,只有依靠司法工作者们的披荆斩棘,让路畅了、平了、宽了,追随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否则,路还是那条路,自己不想走,别人不敢走。
我也曾目睹过很多现场调解,由于矛盾尖锐、对立严重,唇枪舌战往往在所难免,肢体冲突也是屡见不鲜,但在同事们的耐心劝服下,基本上总能取得不错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尽管有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对结果不甚满意,但至少他们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学会了用法律的思维来看待问题,也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有效、最快捷、最权威的方法,才能获得全社会支持,是真正的有理走遍天下。
就凭这点,他们值得我们点无数个赞。一言以蔽之,法律能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司法工作者的率先垂范至关重要,选择逃避决不是万全之策。
最后,希望同事的父亲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随着法律的健全和普及,并在司法建设者们的努力和奋斗下,不再有无辜的人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