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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一次挥汗如雨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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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扬云  发布时间:2014-07-09 17:46:20 打印 字号: | |
向被告黄某的母亲郭某了解案情
  时间:7月4日  天气:晴  风向:东南风二到三级  温度:28℃—36℃

    7月4日下午13时30分,我与宁明县人民法院海渊法庭的蒙建锋庭长、闭天平法官、刘国伟法警一行4人驱车到那堪镇迁隆村南街屯送达。

    胡某(女)与黄某因工作来往于2010年7月相识、相知、相爱,俩人于2011年1月到宁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胡某于2011年8月生育一个男孩。婚后夫妻双方性格合不来,无法沟通。孩子出生不久之后,夫妻双方就各自外出打工,分居生活至今,期间二人互不来往、互不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解脱这痛苦的婚姻生活,胡某将丈夫黄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

    我是这个案件的主办法官,案件受理后,为了充分保障被告黄某的诉讼权利,我及时组织蒙庭长等人与我一起进村将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以及开庭传票等案件材料送达给被告黄某。

    被告黄某家在宁明县那堪镇迁隆村南街屯,这是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距离宁明县城有90多公里,距离海渊法庭有40多公里。

    我们驱车沿着崎岖陡峭的山路慢慢进村。

    由于前些日子下大雨,警车开到半路时陷进泥潭里无法继续前行了。法警刘国伟把车停在路边,我则拿好装有案件的手提袋子下车,锁好车门后,我们4人扎好皮带,卷好裤脚,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泥泞的乡村泥路艰难前行。

    此时,手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下午15时40分,但是太阳还是出奇的辣,天气异常炎热。一路上,我听到蒙庭长等3人气喘吁吁的声音,再看看他们的上衣已经全部被汗水浸湿了。

    道路虽然泥泞难走,但是我们还是加紧了进村的步伐,渐渐的,汗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走了大概2公里的山路,我们在一个岔路口的转弯处遇到了一位40来岁要到地里干农活的中年妇女,在她的耐心说明和引导下,我们发现,还要再走20多分钟的山路才到被告黄某家。

    找到被告家时,适逢黄某外出打工不在家,我们与黄某的母亲郭某聊家常、讲道理、说法律。

    我向熟知黄某、胡某婚姻详情的郭某要了一份询问笔录,并结合案情向她讲解了婚烟法中的相关法律知识。经过50多分钟耐心、认真地沟通和交流,我终于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郭某对我们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很是赞赏,她愉快地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并答应会通知儿子黄某到法庭参加诉讼。

    之后郭某盛情邀请我们在她家吃饭,我们委婉谢绝了。从黄某家出来,已是日落西山,我们沿着来路走出村庄。

    驱车回到海渊法庭时,已经是晚上20时12分, 4人身上都散发着臭汗味,脚上沾满了泥土,像是刚从地里干农活回来。

    虽然又累、又脏、又饿,但是因为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肯定,我们却倍感幸福。
来源:宁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许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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