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如往常一样,我忙着审查、录入案件、接待当事人。
正当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办公室来了一位七十多岁的阿公。我问他有什么事可以帮忙?他没有说话。在我以为他听不到,想再次询问时,他从口袋里拿出了材料,一副想交给我又不想交的样子。仔细一看,我看到了他的手在颤抖。
经过了解,原来,这位阿公想告他大儿子虐待罪。他的诉状是手写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得不是很清楚,我于是让阿公详细说说被大儿子虐待的事实和过程,书记员则在旁边记录。
阿公说他有二个儿了和一个女儿,十年前分家时,他跟大儿子居住,他老婆则跟小儿子居住,女儿那时已出嫁。
刚开始分家时,阿公还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养有很多家禽,卖家禽得的钱全部都交给大儿子和媳妇管理。那时大儿子和媳妇对他还好。但是近几年,因为年老多病,阿公已做不得劳动,大儿子和媳妇也渐渐地不再理他,饭都不给吃等等。阿公觉得大儿子不理他,就到小儿子家居住。但大儿子却不同意,说已分家清楚,阿公到小儿子家住就是想把阿公的财产分给小儿子。
实在没有办法下,阿公只好在家旁边搭一个棚自己居住。然而,如此又产生了新的问题:阿公自己煮饭吃时,大儿子把他的锅子、碗全部砸烂。当时,阿公问大儿子是不是想活活饿死他?大儿子抓起一根棍子就往阿公身上打,致阿公昏迷三小时,后又卧床八个月。期间,大儿子对阿公不闻不问,都是女儿在护理。
事后,经派出所调解,大家达成协议:阿公由小儿子扶养,大儿子每月付100元的扶养费,被大儿子打伤治疗的费用和护理费用由大儿子支付。协议达成五个月了,大儿子却既不付扶养费也不付治疗的费用和护理费。阿公觉得大儿子做得太过分了,这才想把大儿子告上了法庭。
讲完时,阿公已满脸都是泪水。对此,我感到了一丝歉疚,觉得我要他讲出这些事实是在他的伤口上撒了盐。
过了一会儿,阿公说:“其实我是不想大儿子坐牢的,但他打我的医疗费都是小儿子出,我觉得对不起小儿子才要告他,想给他一个教训,还是容我再想一想吧。”说着,阿公拿回了自诉材料。
看着阿公一拐一拐地走出法院,我追上他,和他要了联系地址,我想我们法院有必要帮他把家庭矛盾调和。
这件事给了我诸多感悟:即使被伤到了这般地步,阿公还是维护着自己的大儿子,只是因为出于对小儿子的愧疚,才下了决心想将大儿子告上法庭,目的只是想给大儿子一个教训,希望他能悔改。然而,这一决心终究还是被动摇了,老人改变了自己将大儿子告上法庭的最初决定。作为一名法官,我只希望所有的子女都能善待自己年老的父母,不要让为儿女操了一辈子心的老人如此凄凉、如此左右为难,不要让这一幕再在法院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