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也乘隙渗透到未成年人思想中去,使那些抵抗力不强的未成年人逐渐沾染上了各种各样的恶习,导致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能否健康成长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预防 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思考与对策
2010年以来, 宁明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服务为延伸点,积极探索未成年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推动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现针对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从归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分析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入手,就如何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
结案情况:2010-2014年上半年,宁明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60件82人,占刑事结案总数的7.46%(件)和7.76%(人)。其中2010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13件19人,当年刑事结案数206件268人;2011年为20件27人,当年刑事结案数209件296人;2012年为14件19人,当年刑事结案数142件185人;2013年为11件14人,当年刑事结案数172件216人;2014年上半年为2件3人,当年刑事结案数75件92人。
案件类型为:抢劫案22件33人;故意伤害案17件23人;盗窃案10件11人;强奸案4件6人;抢夺案3件5人;绑架案1件1人;贩卖毒品案1件1,诈骗案1件1人,故意毁坏财物案1件1人。上述抢劫、盗窃、抢夺三类26件案中,有大部分是因吸毒为筹毒资引发的,有小部分是因沉迷网络为找钱上网而引发的。
未成年罪犯的人员结构为:男79人,女3人;农民(实际上绝大多数并不务农,而是在社会上游荡)62人,无业9人,学生11人。年龄结构为:14-15岁(不满)的4人,15-16岁(不满)的10人,16-17岁(不满)的39人,17-18岁(不满)的29人。文化结构为:小学20人,初中62人。
由此可见,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为:男性占绝大多数;本地人员比例大;以16至17周岁年龄段居多,且绝对数量呈攀升趋势;大部分为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手段侵财或侵权犯罪比较突出;文化结构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状态,其文化程度逐渐下降。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1、案犯渐呈团伙化趋势。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思想不成熟等特点,他们往往会觉得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壮大作案声势。[1]近年来本院审理的多起抢劫、强奸、盗窃案就是如此。
2、案犯渐呈低龄化趋势。虽然目前是以16-17岁为主,但14-15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已逐渐增多,且大都是辍学的未成年人。
3、作案动机不少是临时起意,偶发性较大,但残忍性、暴力化严重。现阶段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较慢,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而产生冲动走向极端。[2]他们的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比如韦某等4人故意伤害一案,几个被告人均是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家。韦某终日吃喝玩乐,游手好闲,且为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某日酒后,韦某提议并邀其他几人相助,要到邻村去教训他人。路遇一小学同学(兼是好友,亦即被害人),便邀其一起喝酒。该同学以“帮人建房才回,主人已招待酒饭”为由婉拒。韦某当即责骂同学“不给面子,看不起人”,并拔刀捅中其腹部致死。韦某之残忍,可见一斑。
4、作案手段渐呈智能化、成熟化趋势。由于社会的进步、媒体信息的发达,有的未成年人已学会运用精密工具和反侦查手段进行作案,作案手段已达到智能化、成熟化。[3]
5、再犯重犯率趋高。一些未成年人失足后,因相关部门在开展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工作上力度不够,致使部分未成年犯在就学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在出路与前途无望的情况下,他们索性自甘沉沦,再走违法犯罪的老路。
总体来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演变趋势是:年龄结构的重心降低;犯罪手段智能化、暴力程度加剧;组织的严密性上升;犯罪类型多样化,暴力侵财、侵权型犯罪居于主导地位。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1、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家庭是人们品德、性格培养的场所。未成年人学习社会规范、了解社会文化、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很多是在家长的教育下逐步形成的。[4]来自家庭的不良因素主要有:1、父母过分溺爱,使其自幼就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2、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出了问题,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而往往是棍棒相加、拳脚相向,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并畸型发展,最终走向极端。如被告人梁某故意伤害一案,梁某小学未毕业即辍学,整天早出夜归,东游西荡。其父怒其不争,每一见面就责骂不已。某日晚十时许,梁某回到家中,要吃要喝。其父大怒,高声斥骂,并忍不住动手打了梁某几拳。梁某逆心顿起,操起椅子要砸其父,后被其母拦下。其父怒不可遏,继续打骂。梁某稍示屈服,向外走去。走到门边时,趁人不备,冲到屋角操起一把长柄柴刀,反转刀背,向其父头部砸去,然后撒腿就跑。其父猝不及防,被砸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3、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教而混迹社会;4、父母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由于家庭教育功能丧失,子女得不到父母及时、悉心的管教,养成不良行为习惯,最终由小错走向大错直至违法犯罪。[5]
2、学校环境的影响。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未成年人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有无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教学思路有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尽管素质教育已提倡多年,但仍有学校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有的教师对待学习差的学生态度粗暴,使他们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于是一些差生索性破罐子破摔,他们或在校内不守纪律、惹是生非;或辍学在社会上游荡,当受到不良因素影响时,就容易诱发违法犯罪行为。②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不够。[6]青春期是一个人性格、行为习惯逐渐形成的关键阶段。但一些学校放弃了对学生青春期性健康、性道德的教育,教师讲课时有意无意的回避,使得一些学生丧失了从正当渠道接受教育的机会,而社会上不良的性信息与性观念则趁虚而入。③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法制课是学校的必修课,但一些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开展,或开展不到位,使一些学生没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他们不知道什么行为是法律允许或禁止的,因而不能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
3、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但一些不良文化也乘隙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社会上的腐朽生活方式、坑蒙拐骗以及毒品、周边的网吧、酒吧等场所,这些对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极易产生消极影响。抵制能力低的未成年人,一旦受到这些不良文化影响,便会错误的认为人生的价值不是奉献,也不想通过劳动获得,而是向社会索取,把违法犯罪当成“潇洒”生活和致富途径。[7]特别是毒品和网络,不少未成年人沉迷其间,深受影响和危害。如被告人黄某等三人抢劫一案,因其吸毒成瘾,又没钱购买毒品,便6次伙同他人到学校抢劫学生钱财,情节严重,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学生叶某,父母忙于生意,对其疏于管教。叶某在校不思好好学习,反而整天溜出去上网,玩一些打打杀杀的网络游戏。某夜上网钱尽,而意犹未尽,便与他人结伙去抢劫同校学生的钱,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再如中学生何某、黎某、方某三人,也是沉溺网络,经常下载、观看一些色情影视,便整天想入非非。一天,何某等人与本班部分同学应邀去喝喜酒。酒足饭饱之后,归途中三人淫性大发,强行将一同班女生拉至无人处实施强奸,兽行令人发指。
4、自身原因。一是一些未成年人当中个性压抑和逆反心理的比例较高,自控能力差,容易出现人格障碍,与社会公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背离。[8]青少年时期特有的闭锁心理,不利于成人了解他们的思想倾向。于是一些人到校外满足内心交流需求,极易加入违法犯罪团伙,受其不良的群体心理影响;二是部分未成年人文化水平低,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法盲,分不清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三是未成年人权益自我保护存在缺陷。他们往往不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不知如何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因而出现以非法手段维护权益而导致违法犯罪的现象。
5、帮教工作职责不清、制度不明。未成年犯帮教是一份涉及范围广、涉及相关组织多的工作,这在客观上要求对其进行统一地管理、指导与协调。然而,目前的现状却是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来主管,很多地区没有明确纳入政府管理职能的范围,使这项工作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帮教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因此,要想使社会与司法这两股力量在帮教中发挥合力,必须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分工。
总之,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其主客观因素,对症下药,才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
古语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又云“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因此,如何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大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研究对策,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加强法制宣传,推进素质教育。要通过网络、 电视、媒体、报纸等媒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青少年的宣传教育阵地。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开展专题讲座,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普及法律知识,面对面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要注意充分运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达方式,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学生感受到法就在自己身边,使学生们明白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及自身的危害,从而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也使老师们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新的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切实抓好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9]要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三观”教育摆在首位,积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教、图片、演说、实地教育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帮助广大未成年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融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思想理论启迪青少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励青少年,用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理论启迪青少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青少年。
2、整治文化市场,净化社会环境。不良文化市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强大的合力,高压的态势,切实加强社会文化环境治理。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应做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开放,非法经营的要坚决查处取缔,对无证经营的涉黄书摊应予以清除。对外来演出的文艺团体应严格审查把关。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歌舞厅、休闲厅、游戏厅、网吧、酒吧之类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地成长。
3、明确家长责任,强化家教功能。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家长学校、典型示教等多种形式,教育和指导未成年人家长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尽到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对待子女注意教育方法,克服放任不管、简单粗暴方式和无原则溺爱,及时教育和矫正子女不良行为,教育子女从小热爱劳动、勤俭朴素、不慕虚荣、不贪便宜,养成善于自我控制的优良品德。要经常提醒子女有选择地读看影视节目和书刊,帮助子女在交友过程中排除不良小群体的影响;[10]积极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了解子女在校内外的表现,发现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因素。
4、实行分案审理,注重区别对待。司法部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过程中,应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同一少刑案件中,涉及到成年犯和未成年犯的,实行成年被告人由刑事庭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由少年法庭审理的分案审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尽量采取社区矫正等非监禁的方式。这样有利于减轻少年犯心理压力,消除其与社会的对立情绪,同时还避免了因入狱而造成的交叉感染,有利于犯罪未成年人的转化和回归,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对一些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做到预警在先,防止他们坠入犯罪深渊。对那些在共同犯罪中起策划、组织作用且主观恶性较大的人,应当严格处罚,而不应一味的“从轻”乃至姑息,有效发挥法律惩戒的威慑作用。
5、构建帮教制度,健全激励制度。要求政法部门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村委会、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或单位以及派出所进行沟通,就其个人情况、犯罪情节、犯罪前后表现、性格特征、家庭背景、教育环境、社区环境、帮教条件等进行深入调查。注重发挥司法机关、家庭和社会各方的优势,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形成帮教合力,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如,未成年被告人许某父母离异,家境贫寒,因一念之差,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少年犯合议庭根据其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6个月,缓刑1年。判后该院刑事法官注重暖心回访,让许某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体会到社会在挽救他,让他重燃生活的希望。后许某通过贩卖水果,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于考察期内表现良好的非监禁刑少年犯,可以以口头表扬、书面表彰的方式对该少年犯进行鼓励,并将此情况告知该少年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前科消灭制度,以此作为对矫正少年犯的一种激励制度。
6、落实综合治理,构建预防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聚合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党、政、群、学校、家庭、社区等都要肩负起相应的职责,各司其责、资源共享,构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做好督查和考评工作,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目标考核,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常规化;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及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县、乡(镇、街道)财政都应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为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五、结语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明天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分析、研究并不断提出有力措施。本文依托法学理论和翔实的素材,结合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司法部门职能作用及未成年人自身等方面着手,较为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与应对措施。我们认为,若能落实好这些措施,必将促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取得更好的成效。
①《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思考》 重庆司法行政网 2011年11月3日
②《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问题》(苏)达尔戈娃 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③《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研究》 郑春霞 《法制与社会》2009年28期
④《浅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张文琴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2年3期
⑤《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道客巴巴网 2014年6月3日
⑥《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学校教育对策》 周显忠 《思想政治课教学》 2005年7期
⑦《浅谈如何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吴拴江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 1999年2期
⑧《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道客巴巴网 2014年6月13日
⑨《学校教育应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许拥军《青少年犯罪问题》2001第2期
⑩《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及预防对策》 广东共青团 《调研思考》200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