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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案“附赠”监督卡 筑建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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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强  发布时间:2014-07-29 10:55:16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执行文明、廉洁、高效、公正、公平。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实行执行行为廉政监督卡制度,要求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在首次接触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时,向其送达“执行行为廉政监督卡”,并告知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这是法官执行情况监督卡,倘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您发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可以通过卡片上的联系方式向法院纪检组举报,届时我们将进行及时处理,并把处理后的结果通知您。”长洲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莫小军一边拿着监督卡,一边向当事人作详细的解释。

    据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对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监督,对公正效率、司法廉洁、执行结果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的评议,也可对执行法官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廉政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制度,将案件当事人的监督贯穿于执行的每个环节,为老百姓提供了全方位监督的平台,同时为公正执法筑建了一堵“防火墙”,警示和提醒着每一位办案人员,以追求办案的公开公正。

    此外,长洲区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会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监督,并及时与案件的当事人联系以及回访,从而确保廉政监督卡制度顺利进行。随案“附赠”一份廉政监督卡,不仅能够拉近了人民法院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增进了办案人员的廉洁观念,同时促进了阳光司法公正与高效。
来源: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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