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我这个案件的时候,法官没有跟我索要财物,也没有殴打、辱骂的行为……”8月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苏大爷,向马山县法院案件廉政与作风回访小组成员陈述办理其案件的法官的廉政与作风情况。这是该院全面开展案件廉政与作风回访工作的剪影。
今年以来,马山县法院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强化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采取有效措施擦亮司法廉洁的利剑。
今年7月,该院出台了《关于实施案件廉政与司法作风回访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随机抽取回访案件的比例、回访的内容、回访的对象、回访的形式、回访的结果及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该院落实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夯实根基。
根据今年6月出台的《马山县人民法院司法作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该院从马山县各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3名司法作风监督员,并于8月1日举办了聘书颁发仪式。司法作风监督员将严格履行对法院干警在司法作风、执行审判纪律、履行审判职责等进行监督的职责,有力推动该院全面落实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
该院还制定并实施《马山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2014年上半年案件廉政与作风回访工作方案》,集中回访工作期限规定在8月份内,参加人员为该院党组成员和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分为7个小组,对随机抽取的62件案件进行回访。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同时,该院要求对回访时了解和发现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回访记录,逐案填写《案件廉政与作风回访登记表》,并交到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梳理汇总、核实。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总结回访情况,对于回访的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该院定于每季度对案件回访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讲评,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据了解,自开展案件廉政与作风回访工作以来,该院未发现该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反司法廉洁的问题,保持了16年无违法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