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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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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科  发布时间:2014-09-05 10:09:30 打印 字号: | |
  “找她六年了,没想到再见面时,她居然要和我离婚。她肯定是有苦衷的,我们两个感情一直很好,她去打工那天还为我做了饭,她怕我和儿子在家钱不够花,自己都不舍得多带点钱走。”法庭上,说起妻子要跟自己离婚,廖某仍然不愿意相信这是妻子的真实意愿。

    六年前,结婚十多年的苏某与丈夫廖某商量:趁着两人还年轻,一起出去打工,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困难。但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最后决定苏某一个人出去打工。

    苏某出去后没多久就音讯全无。焦急不已的廖某,从那以后踏上寻妻路。六年来,只要哪里有妻子的消息,廖某就前往寻找,但次次无果而终。当听说妻子深陷传销组织时,廖某怕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叫上妻子的弟弟一起前往贺州、广东等地找寻,却都没有任何收获。廖某一度以为,夫妻俩今年无缘再见了。今年8月,廖某接到法庭传票,妻子起诉要求离婚。夫妻分别六年,再见面竟然是在法庭。

    法庭上,苏某说自己当初和廖某的婚姻并不幸福,廖某经常对自己家庭暴力,感情早就破裂了,所以她才出去打工。廖某对一切无法接受。六年未见,妻子没有对丈夫丝毫关心,没有对儿子任何关切,有的只是意志坚决的离婚要求。廖某坚持认为,妻子这样做肯定是有苦衷的,或许是被传销洗了脑,或许是有什么困难不愿意拖累家人,因此坚决不同意离婚。

    调解中,廖某认为两人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了,感情基础深厚,虽然夫妻分别六年,没有在一直生活,这都是因为无法与妻子联系,自己从来没有放弃寻找,请求法官再给这个家庭一次机会。

    在充分考虑案情和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法官认为双方有较深的感情基础,为了一个完整的家庭,为了双方的幸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时间会消除误解,但愿双方能珍惜这一次机会,在共同生活时敞开心扉,消除顾虑,经营好婚姻,过平静的生活。
来源: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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