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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情况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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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17 17:45:30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情况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要求,现针对2013年自治区对我院绩效考评中,我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审判执行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强化对下级法院对口部门业务指导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定期组织案件质量分析会。各审判业务部门定期召开全体审判人员会议,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疑难、敏感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级法院。二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与交流。各审判业务部门针对案件发改的具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调研,提高下级法院案件审理质量。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向审判长和主管庭领导报告;主管庭领导及审判长就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下级法院主管院领导、庭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庭长每年到下级法院调研指导不少于三次。三是合议庭对已经确定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或在评议案件时发现原审裁判存在瑕疵,由案件主办人或审判长与原审主办人或审判长进行沟通,将沟通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合议庭全体成员通报。四是对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并上报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必要时报主管院领导,研究制定统一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

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刘拥建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2.加强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科学分工,提高效率。针对高院申请再审案件多、审查职能集中的特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围的通知》(桂高法〔2014〕170号)确定的审判部门管辖分工的基础上,将申请再审案件分流到各业务庭办理,及时消化积压案件,缩短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加强申请再审案件网上办案的工作力度,确保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全程留痕。三是加强定期通报。以季度为单位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强判后答疑。按照约期接谈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结果的,依次由主办法官、审判长、主管院领导接待,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析理。五是纳入绩效考评。将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理情况纳入到年度绩效考评中,与部门和个人的年底绩效挂钩。

责任部门:审管办牵头,各审判业务庭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3.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推进文书上网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全区法院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推进三大平台系统升级改进和功能拓展;完善机制、建立制度,制定《广西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实施方案》、《广西法院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广西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广西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四项制度以及《广西法院门户网站和阳光司法网运行管理规定》。

二是加强文书上网工作通报。每个季度均对本院及全区法院在广西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十日内100%上网公布。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对辖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情况做一次总结。实行“阳光司法”阶段性工作汇报制度,同时组织检查组对全区法院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部门:审管办牵头,各审判业务庭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4.加强对基层执行案件的指导与监督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在全区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抽调高院及中院两级法院的执行业务骨干组成巡回法庭,专门解决全区法院长期未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二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等相关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区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执行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三是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在全区对执行案件办理特别是执行监督案件的规范进行调研,制定全区法院执行听证制度。

责任部门:执行局

主要责任人:梁月奎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二)队伍建设

5.进一步加大基层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能力训练;不断改善培训方式,注重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全面贯彻《全区法院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做到培训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按照人员分类和工作岗位,明确教育培训的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去年举办11期集中面授培训的基础上,今年计划举办22期集中面授培训班,1-6月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三是继续做好基层法官轮训工作,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培训制度,修改完善《广西法院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各项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培训能力和水平;六是丰富培训内容,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新法律、法规和法律前沿理论知识的培训,加强实务操作训练;七是推进育人与用人有机结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来抓,认真考核参训学员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教育培训处、法官学院

主要责任人:周玉能、李轩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6.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拓宽上下级干警学习交流及选拔渠道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发挥协管职能,加强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配合自治区政法委和有关市委复核任免中院副院长。三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贤任能渠道,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高院机关处级、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四是拓宽选人渠道,认真抓好法官、公务员的遴选工作。五是继续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审判、执行部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组织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六是继续推行干部挂职交流制度,组织开展上下级法院干部挂职交流工作。

责任部门:法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

主要责任人:陆德胸、汤贞荣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7.进一步增加基层法院编制、机构,提高基层法院干警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整改措施及标准:根据中央有关五年内不准增编的精神。帮助协调、支持各基层法院充分使用现有的编制,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编委和最高法院反映情况,主动与各市委及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法院的支持力度,尽可能使用空编补充人员,充实基层法院队伍;二是2014年4月底,将自治区编办、自治区高院共同管理的编制下拨到基层法院。此项工作现已完成。

在基层干警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方面。是积极配合下级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落实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二是加强对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组织开展法院文体活动,逐步健全和完善法院干警关怀帮扶机制,开展对困难干警帮扶、慰问活动,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工作环境。三是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和加班补助。五是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疏导,缓解干警身心压力。六是组织全区法院系统英雄模范人物和长期在基层法院工作的16名优秀法官到北京疗养。七是及时申请发放因公牺牲的法官和法警的家属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今年已经发放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共18.5万元。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为宾阳法院李树华因公牺牲申报特别补助金10万元。

责任部门: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

主要责任人:陆德胸、周玉能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8.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暗访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亲情寄语铸公正”活动、纪律条规学习、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以及公正廉洁模范个人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对干警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年底前完成错案问责制度的制定以及全面实施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和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开展2次以上明察暗访,对干警上下班纪律作风、庭审作风等进行突击检查。四是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依托全国四级法院信访举报网站试运行,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对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明确的,组织调查组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杨柳六、?达理及各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三)基层基础工作

9.加大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指导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提高基层法院对调研工作的思想认识。上半年,召开全区法院优秀研究成果交流会,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进行部署。二是针对法院调研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围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紧紧抓住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坚持调研方法多样化,将理论调研与实务调研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调研方法研究、总结形成调研成果。三是转变调研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开发重点调研成果,指导基层调研工作人员从实践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强化调研经费保障、规范调研课题管理、健全调研表彰奖励制度,提升法院整体的调研水平。全力构建调研交流平台。注重整合调研力量,加强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将上级法院的调研能力优势与基层法院的素材丰富优势相结合,形成法院整体调研合力。四是积极转化和推广应用调研成果。组织全区法院申报第13届自治区社科联优秀成果评选。五是加强基层法院调研队伍建设。建立调研人才的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激发调研队伍活力。年底前举办全区法院调研骨干培训班,提升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部门:研究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覃东学等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10.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及标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基本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二是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高院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加大保障工作力度。

加强采购工作管理、推进采购工作效率方面:一是积极与司法技术管理处对接,于7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技术参数准备工作。二是按工作要求和采购法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招标工作。三是及时督促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安装调试和运行并提交审验。四是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和资金支付工作,其中服装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最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和资金支付。

责任部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韦新荣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四)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

11. 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 一是办公室根据法院工作部署、领导要求和下级法院的情况反映,以及自治区各机关、领导的意见和群众反映,加强督查督办,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协调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跟踪处理结果。二是机关各综合部门加强干警作风纪律教育,培养扎实高效工作作风,实行个人责任制,及时办文办事。部门领导加强跟踪督办,提高办事办文效率,能够办结的,及时办结;暂时不能办结的,及时向相对机关或相对人说明情况,禁止久拖不结又无情况反馈的情况发生。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部加强干警工作作风的管理教育,对发生重大延误和失职的,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工作效率和表现情况列入干警考察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晋升使用挂钩。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刘拥建等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12.进一步提高审批及工作证制作工作效率,同时,提高工作证的材质

整改措施及标准:加强证件管理,起草制定《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证件制作的程序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同时,加大对中院的督促力度,要求中院在接到基层法院、中院机关需制作证件的有关材料后,及时审核并上报高院。高院在收到材料后及时审核并在20天内制作完成,通知中院及时领回。同时,积极与院服务中心协调,购买材质较好的工作证卡片和色带,保证证件质量。上半年已经制作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共4400张,中院已经领回3000多张。下半年,及时制作发放部分中院要求制作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责任部门:法官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陆德胸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13.进一步加强院领导和审判业务部门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认真执行高院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制度,院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每年带队到工作联系点和“走、改、解”结对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二是按照院领导分工,机关相应部门领导随同院领导一起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三是由院领导带队开展的调研,随行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返回后形成调研材料或情况汇报,分别送院办综合科和研究室汇总分析,院办公室负责建立领导调研工作台账。四是各审判业务部门领导根据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热点、难点,每年到基层(重点是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帮助基层培训业务、指导具体工作。每年调研带着具体问题去进行,事后形成调研材料或情况汇报,并收集资料建立台账。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刘拥建等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4年年底前有明显改变

(四)扶贫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

14.进一步加大对博白县扶贫点的经费和物资投入,加大贫困村基层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继续加大帮扶项目投入,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提速助力。在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为契机,对大中、和邦与太平3个贫困村重点在硬化水泥道路、修建桥梁及修建水利工程三个方面争取扶贫资金和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在推进产业扶贫,帮助农民增收方面,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养殖、种植产业扶贫措施,带动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在教育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大中村中心小学、太平村中心小学、和邦小学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大中村、和邦村、太平村修建篮球场,规划太平村宣传文化长廊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在3村中开展1-2期农民工科技培训或者农村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二是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持续开展清洁乡村活动。按照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在巩固成果,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清洁卫生意识,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持续开展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

责任部门:院扶贫工作队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廖庆峰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前

、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所明确的、负有整改责任的部门要对照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逐项抓落实。各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整改,以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整改督查。院绩效办、审管办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

(三)确保整改实效。各责任部门要着力提高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对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订出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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