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1年8月1日恢复建院以来,至今四十三年,龙州县人民法院数代人共同创造了一个奇迹:班子无问题、队伍无问题、案件无问题,违法违纪零记录。实在令人叹服!
43年,龙州法院人奋力耕耘,收获了串串荣誉,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等荣誉称号。
43年,该是怎样的执著坚守,才能守住这一份清白。让我们来看看背后隐藏的秘密。
教育先行,勤念廉政“紧箍咒”
龙州法院党组清醒认识到,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必须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干警,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为此,该院从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用“为民执法,为民服务”这一大道理管住“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这一小道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
每年,该院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至少一次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法官思想道德境界,让法官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腐蚀。近年来,先后开展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这些活动贯穿全年,运用讨论、演讲、交流发言、征集“金点子”、举办讲座等形式,从法院建设终极目标、宗旨观念、工作作风等不同角度,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努力解决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达到了弘扬正气、凝聚人心的效果,为消除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该院院领导对廉政工作逢会必讲,广泛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坚持做到对干警“四必谈”,即“职务(职级)晋升必谈,工作岗位调整必谈,信访投诉必谈,红白喜事必谈”。对个别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思想上有波动,有违纪违规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警示谈话,不留死角,把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每年,还邀请县党校老师、县纪委书记等县领导来院上廉政警示教育课,以大量活生生的腐败案例为警示,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同时,该院十分善于捕捉法官廉洁执法方面的典型事例和闪光点加以大力宣扬,以伸张正义、弘扬正气。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写给院长一封表扬信,反映法官在工作中保持一尘不染本色,案件办得出色,自己礼节性地递给法官的香烟,也被婉言谢绝。院领导了解情况后,及时召开表扬现场会,宣传和表彰这种廉洁执法行为,要求其他法官向他学习。
建章立制,构筑廉政“防火墙”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期性、有效性的特点,龙州法院注重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教育的各个方面,通过以制度管人、管事,严肃廉政纪律,在源头上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
该院重新修订和完善200多项规章制度,其中涉及廉政方面的有20多项,该院将这些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干警人手一本,着力规范法官的行为,架起一道道廉政高压线;年初,要求所有干警进行“承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干警个人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格局;该院为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对干警的住房、购车、奖惩、任职、诫勉谈话等多项内容进行记载;该院还将廉洁守纪情况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对有不廉洁行为或其他品行不端的,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后,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从今年1月开始,该院制定出台《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根据该制度,立案时,由立案庭给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辩护人统一发放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就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或违反诉讼程序办案,是否接受当事人的言情、娱乐消费,是否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或接受当事人礼品,是否文明办案等问题提出反馈意见。结案后,由当事人将廉政监督卡寄回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接到反馈意见后,对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该制度的实施,有效确保了法官公正、廉洁、文明办案。
内外监督,架设廉政“高压线”
为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龙州法院多年来逐步形成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架起廉政的“高压线”。
在外部监督方面,注重发挥廉政监督员和其他人员的监督作用。他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举行“法院开放日”,打开法院大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法院建设,旁听案件审理等,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表达意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全部公开上网,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选择典型性、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群众可以随时旁听庭审,将法院庭审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
在内部监督方面注重抓四件事:一是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党组集中听取信访案件汇报、法院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安排,都要求纪检监察室人员参加。重大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对外委托评估等环节,纪检监察室均要全面掌握情况,为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提供方便;二是畅通举报途径,创新监督方式。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加强经常性督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干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四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节日期间,院党组都要对干警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重申廉政规定。这些措施有效地杜绝了不正之风的滋生。
“清风徐来倡廉政,贪欲退去思为民。”龙州法院浓厚的廉政氛围犹如和风细雨滋润着每个干警的心,转化为法官们自觉地行动和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