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整理好一篇稿件,走出办公室那一刻,已经接近七点。
入冬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就算是五点半按时下班,回到家也已经天黑了。
关掉办公室的灯和门,站在昏暗的走廊,不免有些胆颤。快步走向电梯口,等待缓慢上升的电梯。
办公楼后面的宿舍里,传来了阵阵扑鼻的菜香,引得肚子传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下了楼,遇见了正往办公楼走来的同事。
“刚下班呢?”
“来加班呢?”
我们几乎是同时发出了问候,然后,大家会心一笑,继续着匆忙的脚步。
走出办公楼,克制不住心里的好奇,回望了一眼办公楼。好家伙!好几个办公室都还亮着灯呢!这些办公室里的同事,是还没下班,还是已经吃过了晚饭回来继续加班呢?
回家的路上,思绪有点飘乎。
多年来,法官同事们为了尽快办理好手中源源不断的案件,没少加班加点的干活。
今年以来,我院全年收案预计达6000件,一线的办案法官不到60人,平均每个法官一年需要办理100件案。按每年的法定工作日251天来算,法官得在3天内结1件案才能完成工作量。法律规定简易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普通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法官依法可以用3-6个月来审理每件案,而实际上,法官只能用不到3天的时间去把案件审结。
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3天内审结自然不难,但对于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在短短的几天内办结,是很难做好的。
当然,年富力强的法官所承担的办案数,远远不止100件,部分法官的年办案数超200件。一些发达地区的法院,法官的年办案数甚至高达近千件。案件有难有易,不能只以办案数量论“英雄”。年老以及初任的法官,还得量力而为。
法官除了开庭、写判决书,还要花一些时间来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以及判后释疑工作。要是遇上缠诉、不懂法律也不通情理的当事人,法官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释法明理。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案件,得花费大量的时间走街窜巷、翻山越岭去送达、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
法官承办案件责任终身制,使得法官每办一件案都如履薄冰,生怕出现差错。他们需要有时间去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不断的给自己“充电”,以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判,更好地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他们需要加深政治理论学习,把握大局方向,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曾有法官同事开玩笑说:“为了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不能超速、超载行驶。为了预防错案的发生,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法律是否应该对法官每年办案的数量也做个限量规定呢?”
初一听,是觉得好笑。但仔细一想,真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必竟法官的智力、体力、能力都是有限的,当工作压力超出了他所能承受范围时,难免会出现不良状况。
长期加班加点的工作,一些同事的身体在青壮年就出现了亚健康的状态。有些同事甚至带病上班,或者病情刚有好转就匆匆回到岗位上。
作为法律人,法官知道每天的法定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知道加班应有加班劳酬,但是,法官们却自愿放弃了自己应有的休息权,也没有去计较是否得到了应得的加班劳酬。
法官们不觉得累吗?累!确实很累!
法官们都傻了吗?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懂得维护!不!他们不他们不傻!或许,在他们的心中,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远远重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们这么辛苦还要继续坚持,是不是离开了法院队伍就难以生存了呢?也不是!法官们确实有很多工作更轻松、收入更好的职业选择,然而,为了心中的正义和人生价值追求,他们选择了坚守。他们用一种博大的为民情怀,默默地为审判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路上,家人打来了电话,问:“又要加班吗?什么时候回到家?”
我说:“快到家了,你们饿了就先吃饭吧!”
家人说:“不急,等你回来一起吃。”
心里暖暖地,回家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