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要求,及时传达和研究了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和分析了自查自评特别是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及法院系统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认真查摆剖析问题。结合法院实际,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取得了预期实效,法院工作的效能与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整改工作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明确整改任务
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的工作思路、内容和措施,确立了“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整改工作思路,以自治区绩效办反馈的绩效考评存在问题的指标为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注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明确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的整改任务。
二、落实整改责任
院党组把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与绩效考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总体部署,共同推进,要求各庭处室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高院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部门,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逐项抓落实。同时,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情况,督促推动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庭处室深入讨论查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抓紧落实整改,做好分析总结,切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三、强化整改措施,取得预期成效
(一)审判执行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强化对下级法院对口部门业务指导。一是定期召开高院机关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撰写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不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通过研讨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有效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出现的难点和疑点。二是加强对下级法院的调研力度,详细了解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全区法院存在共性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问题解答的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问题的解答》等。三是对再审案件,尤其是确定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工作的通知》(桂高法〔2012〕89号)的要求,健全案件信息反馈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再审案件的审判质效。四是对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并上报的法律适用问题,相关管辖业务庭仔细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对属于全区性的共性问题,在报主管院领导审核统一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研究制定统一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通过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强化对下级法院对口部门业务指导,上诉案件改判率从1.89%下降至1.15%,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从0.76%下降至0.55%,生效案件改判率仅为0.06%,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仅为0.06%,信访投诉率仅为0.08%,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89.8%,全区法院审判质效显著提高。
2.加强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一是科学分工,提高效率。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围的通知》(桂高法〔2014〕170号)相关规定调整高院机关相关审判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各审判部门集二审监督、再审审查监督、再审监督于一体,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还实现了审判和指导的专业化,案件管理的精细化。二是加强申请再审案件网上办案的工作力度,确保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全程留痕。所有申请再审案件全部在网上流转,坚决杜绝“口袋案”和案件体外循环的现象,实现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全程留痕,确保监督效果。三是加强定期通报。以季度为单位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过通报促使下级法院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明确方向,有针对性改进工作,提升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置水平。四是加强判后答疑。明确主审法官的判后答疑职责,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必须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如当事人还是不服判决结果的,依次由主办法官、审判长、主管院领导接待,切实提高申请再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水平。同时将法官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置情况与部门和个人的年底绩效挂钩,明确责任、提高法官的办案积极性。通过加强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全区法院对下级法院生效案件提起再审率为2.15%,对下级法院生效案件提起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0.43% ,全区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高。
3.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推进文书上网力度。一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关于推进广西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统一部署,至2014年6月30日,全区法院三大平台应用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全区128个法院案件信息全部上网公布。各法院审判流程、执行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从审判管理系统生成并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导出外网,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查询服务。根据“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自治区高院对阳光司法网先后完成了3次优化升级,改进了栏目和页面设置、数据采集等11项,增加5个开发需求,不断完善公开平台的功能。阳光司法网除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外,还设有诉讼指南、公众服务、网上预立案、材料收转、信访投诉、沟通互动等20个栏目,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广西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实施方案》、《广西法院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四项制度以及《广西法院门户网站和阳光司法网运行管理规定》。二是加强文书上网工作通报。每个季度均对本院各部门及全区各级法院在广西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应当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十日内100%上网公布。目前已完成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通报四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对辖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情况做一次总结,自2014年8月起对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网运行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实行“阳光司法”阶段性工作汇报制度,2014年10月召开会议,对各中院“阳光司法”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同时不定期对全区法院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加强对基层执行案件的指导与监督。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积极推进全区集中清理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在全区法院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确定了由高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专门负责此项活动,并从高院及中院两级法院抽调执行业务骨干4名,组成巡回法庭,专门解决全区法院长期未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巡回法庭在全区共排查出涉执信访案件139件,截至2014年10月20日,已化解83件,化解率为59.71%。二是强化办案责任,加强对执行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等相关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广泛调研,起草了《关于执行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即将在全区法院推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进京访案件和最高法督办的涉执案件清理工作以及执行案件数据补核录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执行案件信息补核录工作提前2个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修改和完善了《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提级执行与指定执行办理工作规范》等10项执行案件办理规定,规范执行实施、异议审查、执行流程管理等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规范现已在全区法院试行。
(二)队伍建设工作
5.进一步加大基层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能力训练;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一是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对培训需求进行了调研,下发了《2014年全区法院教育培训计划表》,对培训时间、培训班次、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形式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其中重点围绕基层法官轮训、信息技术、舆论引导和新法律法规等内容举办了全区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示范班(综合类)、全区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培训班、全区法院网络舆情引导、新闻写作业务培训班和全区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所有培训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班次,2014年计划比去年增加10期培训班。目前,已完成各类地面培训班18期,参训人数2725人,其中2期为预备法官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60天,共383人参加了培训;举办法官讲坛6期,参训人数21000人次。三是基层法官轮训工作基本完成。3月,法官学院举办了全区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示范班(综合类)培训学员120人之后,全区各中院共举办了16期基层法官培训班。10月,高院分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五大类,对全区法院全体基层法官进行了验收考试,5420人参加了考试,成绩合格。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注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如2014年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1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庭长班和3期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共50个培训名额,将其中47个培训名额分配给了基层和法庭。四是不断修改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今年11月,结合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再次对《广西法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3月,举办了全区法院师资培训班,邀请国家法官学院领导讲授了法官教育培训的形势与任务;安排了法官培训案例教学示范课、PPT课件制作技巧课、教育心理学课等课程。同时,针对一些重点班次实行授课教师集体备课,讨论决定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及教学培训方式,交流教学经验。这对提高教师的培训能力和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六是丰富培训内容。为增强党性,今年2月,举办了“高院机关处级干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培训班”,对150名高院机关处级干部进行了为期2天的培训。为强化新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实务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培训班、全区法院审监业务培训班等。除培训思想政治理论、法学知识、法律实务等知识外,还在一些班次上增开了演讲与口才、高效团队建设、法院文化与礼仪、拓展知识、书法鉴赏、音乐鉴赏等课程,大大丰富了参训人员的知识,培养了综合素养。七是今年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一批参加过全区法院优秀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学习的干警接受组织的挑选,先后得到了晋升,走上了领导岗位。
6.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拓宽上下级干警学习交流及选拔渠道。一是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真做好中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年初,结合对各中级法院进行绩效考评,对中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并将考核意见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收集各中院领导班子和院长述职述廉报告提交院领导审阅。同时,先后对柳州、梧州、钦州和百色中院班子的8名副职领导干部复核,及时提出使用参考意见,并按照党组的意见及时办理批复手续。充实了4个中院班子和30个基层法院班子。此外,及时反馈各中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全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交流处级干部29人、科级干部98人、其他干部201人。三是继续深化高院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贤任能渠道,及时选配了一批中层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四是全区法院拓宽选人渠道,采取措施,增强队伍力量。从外单位调入共80人,招录公务员552名、定向培养生39名,加强法院队伍力量;初任法官383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全区法院68名聘任制书记员转为委任制书记员,稳定书记员队伍。五是继续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审判、执行部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组织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其中,高院机关轮岗交流干部16名。六是继续推行干部挂职交流制度,组织开展上下级法院挂职交流工作。全年高院机关共选派上下级法院挂职、跟班学习干部18人,其中,高院机关选派到下级法院挂职6人,中、基层法院选派到高院机关挂职、跟班学习12人。
7.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编制、机构管理,落实基层法院干警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是做好全区法院系统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做好招录公务员和定向培养生及遴选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下级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高中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补助得到进一步落实,较好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三是9月份组织全区法院系统英雄模范人物和长期在基层法院工作的16名优秀法官到北戴河疗养,身心得到休养。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开展对困难干警帮扶、慰问活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五是今年已经发放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共18.5万元。宾阳法院李树华因公牺牲申报特别补助金10万元正在最高法院审批中。给因公牺牲干警的家属以安慰,解决生活困难。
8.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暗访工作力度。一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一次纪律条规和警示教育案例专题学习、组织举办了首届纪律条规知识竞赛、播放一系列警示教育片、举办一期廉政讲坛、开展一次“亲情寄语铸公正”活动、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模范个人”评选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创新司法廉洁制度,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行使。今年,我院结合“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和完善了《错案问责办法》等一些保障司法公正廉洁、规范审判执行的规章制度。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在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日常纪律作风监督、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通报典型案例等工作,不断改进全区法院司法作风。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案件。我院注重对在司法巡查、明察暗访、日常监督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今年,我院共组成两个调查组,先后组织初查案件40件43人,其中向下级法院督办报结果案件24件24人,本院自查16件19人。对在初查中发现问题严重、违纪违法事实清楚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或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大胆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五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一方面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今年我院受理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件798件,接待群众来访69批103人次,接到电话举报100多件。 我院专人对信访举报件进行逐一登记、分类处理,对案件不服的举报件,及时转处;在信件中发现违纪违法苗头的,及时采取措施,抓小抓早;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明确的,组织力量进行初查。另一方面建立四级法院举报网站。6月底全区三级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网的网络举报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并于6月中旬举办了全区各中院及部分基层院举报网站管理员培训班。
(三)基层基础工作
9.加大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指导力度。一是统一规范,加强调研管理工作。5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桂高法〔2014〕150号),对全区法院调研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和完善,实现首次在广西实行课题公开招标。7月,召开了全区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论证会,对全区法院自抓重点调研课题统一论证。8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达2014年全区法院调研任务的通知》,确定了全区法院重点调研课题。9月,对全区各级法院有效申报课题进行初评、复评,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调研课题中标结果公告》。11月,举办2014年度公开招标调研课题论证会。二是申报全国性重点课题保持好成绩。2014年,广西高院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调研重大课题《审判权运行机制研究》,并再次成功中标。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中标一般课题《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问题研究》,这是广西法院首次同时中标两个课题,也是广西基层法院首次中标最高法院审判理论调研课题。与此同时,广西高院成功中标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一个,是全国承担三个以上课题的6个高院之一,其中《医患纠纷案件热点问题实证研究》被确定为重大课题。三是多措并举,促进成果交流转化。组织召开第七届全区法院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对2012-2013年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表彰及大会交流,促进成果及时交流转化;组织全区法院70多篇优秀成果参加2014年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成果评选,获得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2篇,广西高院连续两届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组织全区法院130篇调研成果参加第13届自治区社科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获得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的好成绩;公开出版《公平与正义,实践探索与路径展望—广西法院优秀调研成果汇编》一书,指导全区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研能力。开展调研工作专题培训,举办了全区法院调研骨干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全区法院调研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下基层指导调研工作。今年以来,室领导与调研骨干先后到河池、崇左等地法院就司法调研工作进行授课,效果较好。加强对田林县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简称“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5月,在田林县法院召开全国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现场会。7月,田林县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诉非衔接改革试点终期验收评估中总得分94分,名列全国42家试点法院第三名;对凤山县法院、田林县法院、上思县法院和百色中院申报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进行指导。
10.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结止11月底,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深入基层法院开展调研约60天,对全区有建设任务的法院进行督查。其中:桂林市中院改建工程于2014年3月完成;柳州、贺州、防城港市改扩建工程预计2015年完成;南宁铁路运输、北海市2个中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预计2016完成;北海海事法院2014年完成征地、图纸设计、场地平整,将在2015年动工建设。二是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多方面筹措资金,为全区法院争取201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597亿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344亿元,装备经费1.253亿元);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896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0.3214亿元,市县配套资金0.1954亿元)为本院信访楼建设和法官学院设施建设追加经费596万元;为本院追加业务经费2570万元确保高院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加强采购工作管理、推进采购工作效率方面。一是积极与司法技术管理处对接,如期完成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技术参数准备工作。二是按工作要求和采购法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招标工作。三是及时督促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调试和运行并提交审验。四是除少部份项目因技术参数设计和采购项目流标等客观原因,延缓了采购进度外,其余项目均在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时限内,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四)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
11. 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下设督查室专门负责督查工作,通过健全督查机制和制度,完善督查督办网上批转程序,不断提升督查督办工作层次和水平,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法院重大部署、领导批示以及交办信访件,及时立项、分解任务、催办落实、跟踪督办,提高督办效率,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1-10月,共办结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大等交办督办信访件127件。二是公文处理信息化,提升办文效率。大力推广网上办公,充分利用自主研发的广西法院内部信息网,全面推行非涉密公文网上处理,实现网传电子文件替代纸质文件,文件收发网上流程管理。所有收文做到了当天文件当天处理,来文通过扫描上网,按收文处理流程提出拟办意见、呈院领导批示、各部门签收、文件清退归档,处理全过程可以网上查询,网上管理;非涉密公文发文一律实行网上申请、审核、签发、盖章、发文,只要点击鼠标一两分钟即可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全区法院文件上传下达。截止10月31日,我院共通过网上审核发文866份,处理网外收文1359份,盖各种印章近10万余次,做到了无延误、无错漏。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强化审限意识,加强审限管理,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及时审结。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利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案件的信息化流程管理,案件从立案到分案、排期开庭、合议、提交审委会、制作法律文书、结案、送达、归档、执行等关键环节和节点由系统进行全程自动监督管理。1-10月,全区法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300460件,同比增长13.5%,办结221334件,正常审限内审执结率99.9%。四是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工作透明度。紧紧抓住自治区高级法院被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裁判文书、审批流程、执行信息)建设试点单位的机遇,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全区法院建成科技法庭398个,开通官方微博205个,开通12368司法公开声迅服务,高院“八桂法苑”官方微博先后荣获“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全国法院系统新媒体应用十佳奖”。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自2014年4月11日正式运行以来,已发布案件信息254772件,生效裁判文书126369份,开庭公告83886份,诉讼指南139条、指导性参考性案例64个、鉴定评估审计机构信息402个,五类限制执行人员信息11801条,收到网上预立案申请72件,在线咨询299次,提供查询服务3万多件次,网站点击量597232次。认真落实“阳光执行”十项公开承诺,创新执行公开方式,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联合拍卖,拍卖的信息及过程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1-10月,全区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案件中进入拍卖流程的案件819件,涉案标的1167个,标的评估价总额180144.91万元。积极组织巡回听证、阳光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制度,对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代表对案件进行“阳光评议”,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加强科学、严格、精细、规范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纪律作风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部加强干警工作作风的管理教育,对发生重大延误和失职的,视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工作效率和表现情况列入干警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晋升使用挂钩。在今年的科级干部晋升过程中实行差额制,把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作为考核因素,确保把综合素质高、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12.进一步提高审批及工作证制作工作效率,同时,提高工作证的材质。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急干警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及效率,努力为基层法院和广大干警服务。加强检查和督促,对各中院上报的进人审核、初任法官、公务员招录审核等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每年7月份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未能及时入编问题,及时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尽快下发文件,解决定向培养生入编、工资发放问题。二是加强与高院机关服务中心联系,让服务中心购买优质的工作证材质,及时为各中院制作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尽快让下级法院补全,对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通知中院及时领取。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3.进一步加强院领导和审判业务部门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力度。一是建立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长效机制。就加强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出台了专门规定,出台了《院机关开展“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把调研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项予以说明,调研指导工作的常态化机制逐步形成。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的确定和更换工作,统筹安排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有关工作,及时将领导干部调研成果转化成综合信息上报。研究室负责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的统筹规划,及时将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形成调研决策参考上报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相关责任部门配合院领导完成调研课题并抓好成果转化。三是坚持日常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今年以来,每位院领导都明确一到两个基层联系点,对口联系指导1个以上的中级法院。1-10月,院领导累计到基层调研80多次近200天。此外,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大代表联络为主题的领导干部集中调研月活动,今年7月,院领导分赴各联系点调研,指导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民主生活会;今年11月,院领导又集中深入全区各地市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四是注重调研工作成果的总结转化。更加注重通过调研发现和解决问题,院庭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每年选取1-2个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撰写有现实情况、有深入分析、有可行对策的调研报告。今年以来,在院领导的指导协调下,我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取得一批重大研究成果,自治区高级法院荣获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有2篇论文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荣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1篇、优秀奖1篇;自治区高级法院再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审判权运行机制研究》;自治区高级法院首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大课题《医患纠纷案件热点问题实证研究》等。积极开展诉非衔接机制、涉疆人员偷越国边境犯罪、走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区法院法官资源配置、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司法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研究、行政审判情况、司法公开等涉及广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课题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通过专题报告、综合信息等形式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1-9月,我院被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采用综合调研等信息近50条。自治区主席陈武在我院报送的《2012—2013年度全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发送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研,努力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切实改进调研作风。院领导到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到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案件类型复杂多样、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调研,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就地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及时、就地解决的提出解决方案向院党组汇报,确保调研实效。在调研中,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内公务出差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规范宣传报道。
(四)扶贫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
14.进一步加大对博白县扶贫点的经费和物资投入,加大贫困村基层设施建设。在加大帮扶项目、帮扶资金投入方面。一是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高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为4个驻点村落实帮扶项目17个,资金总计达840.6万元,具体体现为:(1)道路桥梁建设进一步向村屯深处延伸。大中村落实了扶贫专项资金166万元,硬化独岭屯1.75公里的屯级路,拟硬化新屋山屯到大塘屯三个标段的屯级路,井中塘屯至岭田头屯间的屯级路。太平村今年落实了2014年首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万元,新建或硬化了樟木漉、旺坡、安平圩3条屯级路。和邦村落实了16.5万元的深田头桥项目;落实了15万元,修建廖屋水桥项目。各个道路桥梁建设项目资金合计达223.5万元。(2)逐步推进移民新村建设。今年大中村投入113.4万元,新建冲口与新屋山两个移民新村项目;投入45.2万元,续建大棒头移民新村项目。太平村投入50.7万元,新建山塘口移民新村项目。和邦村今年投入79.2万元,新建陈屋移民新村项目;投入26.8万元,续建和邦五组移民新村项目。合和村投入131.8万元,完成独墩屯1个移民新村建设。今年,4个村的新建、续建移民新村项目资金合计达447.1万元。(3)进一步完善教育及水利基础设施。大中村东冲小学的围墙、大中村中心小学的围墙建设项目已落实,该项目计划投资110万元,近期即将开工。水利基础设施方面,大中村修建东冲队至井中塘队1300米的三面光水渠灌溉工程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该项目近期已获批准。二是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推动该村的产业扶贫开发工作。上半年,大中村引进了一个生产鞋类、箱包等产品的合作经营企业,由大中村出地,外地企业主出资建设厂房、提供设备,目前该厂房已开工建设。和邦村拟引进价值约20万元的“努比亚黑山羊”养殖项目,目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太平村以水产养殖为特色产业。今年,该村联系了广东海大公司到村举办了水产养殖培训班,开设了养鱼技术服务部与鱼饲料直销店,派驻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解决农户养鱼技术问题。另外,该村获得了2013年自治区库区移民增收项目资金80万元,目前该项目的实施方案正在积极推动中。三是后盾单位结对帮扶成效显著。自治区高院作为驻点村的后盾单位,结合本院开展“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安排11名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27个党支部分别与大中村、和邦村、太平村、合和村村党支部、党员、困难户建立了多层次的结对帮扶的格局。年初,区高院拔款10万元,用于修建大中村委会大门、围墙及院内的文化墙等设施,工程已竣工。拔款25万元,援建大中村东冲屯“农民之家”项目;拔款10万元援建和邦村廖屋水桥项目;拔款5.5万元,援建和邦村委会修缮及购置办公设施。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浦等院领导纷纷来到各驻点村检查工作,并看望困难老党员。据统计,今年以来区高院领导班子、党支部走进驻点村开展帮扶活动127人次,其中院领导11人次;共慰问困难党员与困难群众40多人次,捐助各村物资折合人民币5.1万元。
在深入持续开展清洁乡村活动方面。根据2014年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部署要求,工作队及时制定与完善各村屯“清洁乡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发放村规民约和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思想,使群众对活动形成较深的认识,然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慢慢形成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今年初,区高院拔款17.23万元支持驻点村开展“清洁乡村”工作。驻村工作队对该项专项经费进行严格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购买了一批清洁工具,清理了若干处卫生死角,支付了拖欠的保洁员工资,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清洁工作的刀刃上。在各村原有清洁示范屯的基础上,工作队以点带面,对示范屯周边的村屯加强清洁工作和思想动员,把示范屯建设大跨步推广。今年8月份,大中村、合和村开展了申报清洁乡村示范村工作,目前已经通过得市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