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森林覆盖率达82.6%,曾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近年来,该县境内以滥伐林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现象突出,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天峨县人民法院收到滥伐林木案件数分别为17件、51件、43件,占该年度刑事案件的比重为13.2%、39.5%、40.6%。2014年1至11月,收到滥伐林木案件为52件,占总收案数111件的46.8%。据统计数据显示,该县滥伐林木类犯罪占刑事案件的比重呈逐年攀升趋势。
为达到有效预防和打击滥伐林木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谐的目的。该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切实加大对森林法律、法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均为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各级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普法的重点放在农村基层组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滥伐行为。此外,法院可以利用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以案说法,深入各乡镇、村屯开展专项巡回警示宣传活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法院要加强与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检察院、乡镇林业站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对新的林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查办、审理案件情况等实行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加强森林保护工作交流与合作,形成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对滥伐林木犯罪的打击力度。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大多被判处缓刑或适用取保候审,量刑过轻,达不到威慑作用。为此,法院应加强对个案的剖析,在审理时结合实际案情,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从实体刑和经济刑方面从重惩处,这样才能从心理上对滥伐林木犯罪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