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构建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凤山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廉政监督卡除将案件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案件信息等列明外,还将法官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客送礼、接受请托;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非正常交往等十余种违法、违纪行为罗列供当事人勾选。当事人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可将廉政监督卡寄交院纪检部门。
该措施的推出,将进一步的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的监督,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防止法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