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此,笔者对提高法官职业素养的主动作为提出几点思考。
一要永葆忠于人民。身为人民法官,我们不仅要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认识,而且要深化对法治本质的认识,增强养成法治思维的自觉性。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法律又是治国之重器,良知又是善治之前提。我们要把握好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法治担当和法治自觉这五个向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忠诚卫士。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抵制干扰的定力,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案、依法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引领社会风尚。我们信仰法治,首先在内心要敬畏法治,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自觉把法治顶在头上、记在心中,明白法律是神圣不可亵渎,从而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引领社会风尚。比如敲响法槌,就是公正的开始,把人们的心路引向公平正义而又庄严神圣的“殿堂”。又比如好的庭审说理,对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心理,有着重要作用,真正取得实效。这说是说,我们敬畏法治,行为要践行,真正把执法司法权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美好愿景。
三要提高职业养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法官首先要带头学法守法。不仅学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而且学法治原则、原理、精神,重点掌握法律授予什么权力、行使什么程序、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其次,要注重法治实践锻炼。要认真剖析案例,探寻个中法律精神、法律规划及其运用方法;了解掌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原则、法律规则思考解决办法,提高从法治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三,要坚持公正司法。既要坚持阳光司法,又要坚持便民司法;既要确保公平正义得到伸张,又要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既要坚持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又要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应办的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要保持清廉本色。要坚守法治的定力,坚定法治的意志,自觉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守法的模范。要克服特权思想,决不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要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依法办案的实际行动,执法如山,公平如秤,维护法律尊严,时刻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五要奉献芬芳绿色。以广西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为例,现有法官人数40余人,再过不到10年将会有40%左右退休离岗。到那时候,人手少与任务重的矛盾也将显得更加尖锐。从现在开始,除完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外,还需搞好传、帮、带。传,就是老法官要把自己的丰富审判经验传授给新任法官,让他们学会独立居中裁判。帮,就是老法官要以满腔热情帮助新任法官进入角色,让他们学会解决矛盾,平息纠纷。带,就是老法官要带好新任法官,让他们尽快增长知识,提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