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究 > 改革调研
西乡塘法院分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分享到:
作者:兰岚  发布时间:2014-12-11 18:17:09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增加48名人民陪审员,使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增至64人,圆满完成了最高院组织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作为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和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积极性是当下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西乡塘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当前人民陪审员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陪审员“空置率”过高。由于缺少对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数量和相关责任的制约,部分陪审员因个人原因几乎不参加庭审,致使“随机抽取”原则无法落实。以西乡塘区法院为例,在64名陪审员中,长期参与案件陪审的不足三分之一,部分陪审员从未参与过庭审。二是“陪而不审”情况依旧存在。多数陪审员有自己本职工作,有的甚至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或部门负责人,投入庭审精力有限,并且基于对自身法律知识的不自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鲜有在法庭上提问、归纳争议焦点和参加庭后评议。三是业务培训缺乏规范性。陪审员的任职培训均由各个法院的政工部门负责,缺乏统一的培训教材、课程计划和考核标准等,而且由于缺乏考核办法,鲜有法院组织任职后的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致使陪审员参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陪审员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足以支持参审工作。四是参审积极性不高。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以西乡塘区法院,目前仍执行每半天50元的补助标准,该补助款甚至不足以支付陪审员往返法院的交通费、餐费,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的积极性。法院一般不为陪审员配备办公室以及办公用品,对陪审员的着装和作息时间缺乏相应规定,陪审员的归属感较差,导致部分陪审员仅将陪审工作视为获取收入的一种方式,与司法民主的意图相悖。

    对此,西乡塘区法院建议:一是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确定陪审员人数。具备法官资格的干警并非全部从事审判工作,单纯的依照全院法官人数的70%确定陪审员人数将会推高了审判员的空置率。建议依照实际办案的法官人数的70%确定陪审员人数,较为符合法院的实际需求。二是建立选任退出机制。研究制定陪审员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对陪审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确实不适合从事陪审工作的,应按照程序提请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以便能够及时补充人员。三是建立系统培训机制。制定统一的陪审员培训教材,明确培训内容、程序和考核方法,探索网络教学和视频教学新模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四是建立物质保障机制。落实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相关的经费保障,提高陪审员的补助标准。为陪审员配置办公室以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分配司法工作方面的报刊和书籍,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为陪审员发放款式统一的服装。五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通过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细化从选任、培训到参审过程中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健全陪审员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全院和部门两级管理模式,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和参加陪审、培训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实行一案一记,一月一报,一年一档。
来源: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卢光艳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