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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及时制止旁听人员录音 保证庭审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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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 鑫  发布时间:2014-12-19 18:59: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受贿案件,旁听人员杨某用手机偷拍庭审过程,违反法庭纪律、扰乱庭审秩序。值庭法警发现后当即制止,防止了一起庭审内容外泄事件,维护了法庭的严肃性。

    上午10时许,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件,正当被告人进行质证时,值庭法警发现旁听席上一名年轻男子举起了手机,对准审判台进行录音录像,值庭法警迅速上前将其手机收缴。在主审法官责令下,将该男子连同手机一起带离审判法庭。经过法警询问后得知,该年轻男子与被告人是亲戚关系,这次到法院参加旁听,觉得以后很难见到被告人,偷拍下来想做个纪念,没想到自己无知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同时,法警细致检查手机后,确认该手机没有向外传送有关图片和录像信息的情况下,将手机偷拍到有关庭审过程录像、照片全部删除。

    庭审结束后,鉴于该男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主审法官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后,并将手机归还了男子。年轻男子也表示通过此次教训,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后再不犯类似错误。

    人民法庭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当今社会高新智能手机的功能不断提升,除了法院应更加严格执行法庭纪律外,也要求广大市民应当尊重国家司法活动的严肃性。
来源:柳城县法院法警队
责任编辑:黄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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