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这是我们党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的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具体要求。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的强弱和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局。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于2012年12月26日成立广西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该庭对贺州全市三县两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行使审判权。综合观察分析近几年来八步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我们发现,由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等因素的影响,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地上升,极大地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制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必须立足于教育、保护和预防,必须正确认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且科学制定有效对策。
一、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社会上“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2013年,八步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共受理案件118件156人,2014年共受理案件139件204人。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要认真反思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在学校层面: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里,法制课没有纳入教学大纲,不是一门应试课程,不影响学生的升学考试,不影响老师的教学成绩,与其他课程相比,仅仅是学生业余辅导课的内容,可有可无,无论在课程安排上,还是在内容选择上都得不到真正的重视。
在社会层面: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仅仅是阶段性的工作,对法制教育宣传不够、开展不够。即使是开展了法制教育,也没有真正达到教育效果,使一些群众曲解了法制教育的要领,认为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预防犯罪,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当作法制教育的主要甚至唯一的目的。实际上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等才是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预防犯罪只是基本的目的。
(二)教育方式过于单一
1、学校教育形式单一
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互动进行法制教育,因此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法制老师,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只能通过政法干部在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职务的形式来加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没有固定的教材,学校里只能通过一年举办几次讲座,或者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参观一至二次,就算法制教育了,其实这远远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2、社会宣传形式单一
政法部门在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效果方面,成效不明显,虽然发了很多传单,做了很多条幅,但没有实质的教育效果。许多部门认为教育只是学校的事情,不愿加入到宣传教育活动中来。社会上,对一些有不良记录的青少年没有给予良好环境予以矫正,反而在生活中受到歧视和讽刺。
(三)家庭教育滞后
家长对教育认识的误区,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应由学校来管,因此,家长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少之又少,甚至没有,尤其是在农村,大部分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父母的关爱教育缺失严重,爷爷奶奶的隔代教育、凭老经验教育,知识老化跟不上时代,对子孙的教导没有说服力,往往力不从心,问题突出。再加上青少年家长自身的法制素质不高,家庭教育模式的落后,使得本应列为第一位的家庭法制教育位置严重缺失。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工作机制
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格局。
党委、政府牵头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详细的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的开展法制教育。政法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教育体系,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引入一些符合青少年学生阅读的教学材料供学生学习,同时,还要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加强对各学校的法制教育的督促指导。
(二)明确各部门普法教育工作职责
政法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来参与法制教育,支持干警、律师等在学校参与法制教育的工作,帮助解决在法制教育过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成果的检查考核。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志愿者、老干部、老专家等作用,组织他们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贡献力量。学校要明确职责,制定硬性的指标和任务,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家庭及全社会要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
(三)创新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政法部门在原来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家长法制学校、社区干部法制培训、干警法制宣讲等形式,扩大法制教育面,使更多的群众参与法制教育中来。电视台可以联合政法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定期循环播出法制警示教育,让广大市民更直接的接受教育。此外,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校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每年的“3.15”、“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纪念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比如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旁听有关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组织参加法庭开放日以及进行参观访问等生动直观、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在校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定期联系卡,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实施青少年法制教育“课程制”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要坚持以学校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以学校为主阵地,有系统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全面的法制教育,抓住学科教学这一中心环节,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学生实际,采取分阶段、多层次教育手段,争取在相关学科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真正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
(五)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八步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与区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宣传部、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部门共同建成了“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14年12月26日,该基地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二楼正式揭牌启用。接下来,要加快发挥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扩大基地教育影响面,加快培养建立一支基地的法制义务讲解员队伍,充实基地的法制教育力量,丰富法制教育内容。以法制教育基地为主要宣传阵地,结合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教育活动,帮助、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六)继续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建立稳定的法制课教师队伍
在政法队伍中建立干警兼职担任学校法治教师制度,配强优化学校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帮助学校强化法制教育师资培训,认真完成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聘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七)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力度积极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公、检、法、司和学校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认真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环境。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根据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八步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努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责,以服务为抓手、以审判为中心,以帮教为重点、以防范为己任,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进手段、途径和载体的创新,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