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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幸的孩子们不再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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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昱钢 龚彦丹   发布时间:2015-01-27 19:14:07 打印 字号: | |
  1月20日一大早,上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80后女法官蒙海芬刚走进办公室,就看到一封信安静的躺在自己桌面上,信封素雅而别致,不太像普通的信件。这几年流行发电子邮件、发短信微信,没想到已身为人母还能重温学生时代的“浪漫”,她边自嘲着,边搜寻着来信地址。

    广西XX学院?激动的蒙海芬几乎就要喊出声来,几个月前,那个长像清秀,却因为充满悔恨而习惯低头沉默的女孩,又再次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十七岁,对于很多孩子来说,正是接受文化知识、享受校园生活的金色年华,但2014年的5月19日,小兰却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现在蒙海芬面前。小兰本是南宁某大专院校的大一新生,聪明乖巧,成绩优秀,是家长和老师眼中的“金凤凰”,几乎没有人怀疑等待她的将是美好的前程,然而,小兰却在正确的时间里遇到了错误的人,做了足以让她后悔一生的事。

    小兰和阿杰曾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两人考上了同在南宁的院校,因本来相互就有好感,上大学后两人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男女朋友。然而,仅仅就读了一个学期,阿杰就主动辍学了。更让小兰想不到的是,阿杰回家后便在一些不良朋友的诱惑下染上毒瘾,并过上以贩养吸的日子。得知该情况后,单纯善良的小兰也曾劝说男友不要再接触毒品,甚至尝试以分手相威胁,但面对阿杰的苦苦哀求,小兰最终选择与阿杰“相濡以沫”。

    2014年2月19日,就在新学期开学的前一天,小兰和阿杰在上思县某酒店开房住宿。当天17时许,阿杰在酒店接到“粉友”求购毒品的电话,便让小兰携带氯胺酮到约定地点进行交易。随后,小兰按照阿杰的吩咐将4.4克氯胺酮以300元的价格卖给韦某某和林某某。岂料交易刚完成,收到线报的公安民警竟突然出现,将小兰等人一举抓获,并根据小兰的供述逮捕了阿杰。

    “我亲手把自己给毁了,我什么都没了,我什么都完了。”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蒙海芬为小兰的遭遇感到痛惜,特别是面对小兰在庭审中作出的忏悔,更让她彻夜难眠。但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面前,她不能对任何犯罪行为纵容姑息,怎么样才能挽救小兰呢?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蒙海芬法官对小兰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考虑到小兰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刑期在五年以下,且认罪态度较好,蒙海芬法官一方面为小兰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一方面劝说小兰的父母不要轻易放弃女儿,应该给女儿洗心革面、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向教育部门和多所学校咨询重修学业的有关事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蒙海芬的积极奔走下,小兰在10月下旬顺利找到了一所愿意接收自己的院校。返回校园后的小兰也马上展开了一段自我救赎之旅。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她努力把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作为了学习的动力,不但从“后进生”变成了“优等生”,还逐渐得到了同学们的接纳,笑容也重新回到了小兰的脸上。能够重启正常的生活模式,小兰心里很清楚,是蒙海芬法官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在蒙海芬法官的一次电话回访中,小兰说:“如果父母给了我第一次生命,那么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

    想起这段往事,蒙海芬法官仍然觉得欣慰而温暖,她慢慢的撕开信件,生怕稍一用力,就把里面的东西弄坏。此时,一张贺年卡出现在她面前,上面用隽永俊秀的字体写着:我是一粒卑微的砂石,你是一朵清澈的浪花,在这生命的长河里,我们本互不相遇,但就是这次擦身而过,您却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宽广,体会到了人间的真情。

    幸福的人有着相同的幸福,不幸的人却有着各自的不幸。但在上思法院,小兰并不是唯一适用犯罪记录封存的“隐形被告人”,自2014年全面引入该项制度以来,该院共为10名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占已判决生效未成年人犯的83.33%。而在法院和其他综治部门的帮助下,这10个曾经的“折翼天使”有的回到了校园,有的则解决了“黑户”问题,不再为难找工作而烦恼,更不用为难找工作而继续放纵自己。

    “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犯在出狱后,极易出现复犯的情况,经过专门调研,我们发现他们非常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出于沉重的负罪感和自卑感,再加上社会帮教力度不够,他们根本无法得到社会的重新认可,因此只能不断陷入重复犯罪的死循环。”蒙海芬法官解释说,“犯罪记录封存的推行,为未成年人犯们改变人生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对他们的眷顾。当然,有句老话说得好,自救者人恒救之,我们只能从法律层面上救助他们,最关键的还是要看他们有没有痛改前非的决心。”
来源: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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