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4年12月29日,中共百色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百色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右江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结合右江区的实际来看,要全面推进“法治右江”建设,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面推进法治右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面推进法治右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法治右江中承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动法治右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要充分认识“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建议等工作,促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充分认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促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以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全面推进法治右江的政治保障、人才保障、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促进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适应信息化社会要求,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
二是要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按照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围绕执法、司法、守法各项工作的要求,充分运用和拓展司法职能,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要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着力推动全民守法。通过公正高效审判和执行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发布典型案例、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努力为加快右江区发展、建设新右江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也需要加强法治提供保障。如何为进一步加快右江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右江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摆在右江区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牢牢把握重大历史机遇。举全院之力,依法促进右江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保障和推进右江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要积极回应经济发展需求。密切关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形势要求,更加注重促进发挥我区特色优势,切实审理好涉及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三农”工作和民生改善等的纠纷案件,加大金融纠纷化解力度,加强和创新人民法院工作,加强司法服务保障,为我区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惩罚、威慑、预防、教育、评价、引导等功能,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大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平安右江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公正司法,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切实做好依法公正审判、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不断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要牢牢守住公正这条法治生命线。 采取坚定有力的措施,像关爱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一样,维护公正、保障公正、实现公正。要坚守法治信仰、坚持严格司法。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控辩平等、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理念,强化程序意识、权限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用证据说话,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用严密的证据链条锁定案件事实。要着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二是要坚持司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不断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阳光司法网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做好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工作。继续完善“1259”执行模式,举全院之力清理历年积案,大力解决涉民生执行积案。加大强制措施的工作力度,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令,定期发布失信执行人名单,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判刑等措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继续推行“六个关口前移”服务群众模式。把预防发案、法制宣传、司法为民、支持与监督行政执法、调解工作、执行工作等“六个关口”前移,及时有效服务群众。院、庭领导到审判执行一线,亲自参与办案和业务指导,直接面对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把各业务庭的审判力量前移到诉讼服务大厅,在诉讼服务大厅设各业务庭专窗,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和书记员选派到一线窗口,让每一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找到对应的部门,都有专门的人员为群众服务,周到快捷地服务诉讼当事人及来访群众。通过巡回审判、联动调解,送法进社区、村屯等方式,强化司法便民为民。
三是要全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把加强全民普法和推动全民守法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全程说理。将释明说理答疑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将国法、事理、人情紧密结合起来,以公开公平公正审判赢得人民群众认同满意。要加强法治宣传。法院是法治宣传的富矿,案例资源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资源。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法院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通过“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法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优势和作用,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普及面、影响力和有效性。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拓宽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机制,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司法正能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从严治院,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课题,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强化忠诚使命、信仰法治的理念。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始终保持忠诚本色,信守入党誓言、法官誓言,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保持对党和人民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言行一致,知行合一。要增强法治信仰,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接受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无愧于党员的党性、法官的信仰、做人的良知。
二是强化慎审明断、定分止争的能力。司法能力就是对法律的执行力,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创新法院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对青年干警和新进干警的传帮带,加强多岗位跨部门锻炼和上下级法院双向挂职交流,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的能力,深刻把握法律精神和价值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解决纠纷与化解矛盾的能力,依据法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及构建和谐的能力。
三是强化从严律己、实以干事的作风。清醒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将剩勇追穷寇,严防回潮变种、严纠突出问题、严惩顶风违纪,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做好活动总结和后续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兑现“十严”承诺,持续反四风,不断回马枪,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守护法院公正公信,营造司法天朗气清。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能指望“一锹挖口井”、毕其功于一役。既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又不能无视国情、急躁冒进。方向必须坚定,但是方法、步骤必须稳妥;既要大胆,又要慎重,真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作者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