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法院监察室主任黄伟萍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同时也是玉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为彰显黄伟萍同志公正廉洁的模范形象,2015年1月30日,广西电视台受自治区高院委托,派出记者前来博白法院对黄伟萍同志公正廉洁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采访拍摄。
宁可枝头抱香死 不随落叶舞西风
恪守清贫是公正廉洁的重要条件,也是黄伟萍同志人格魅力的“闪光点”。她常常告诫自己:“法官应当以忠于法律为天职,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进入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在基层法庭、行政审判庭、办公室、监察室等多个部门工作过,她经手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她从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的钱物和吃请,尽管她曾身患癌症,且爱人下岗、儿子上大学、家中有年迈的家婆需要赡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也曾有案件当事人和信访人员出于感谢想对她给予资助,但她总是委婉地拒绝。她也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而是默默地坚守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用自己的言行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真心细心耐心解开来访者的心结
在处理群众来信中,她坚持做到真心、细心、耐心,认真做好登记、调查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中国农业银行博白县支行诉博白县龙潭镇机械厂的三起借款纠纷案件,1996年经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于龙潭镇机械厂不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裁定变卖机器设备及部分厂房抵债及安置下岗职工。但以庞某某、邹某某、钟某某为代表的部分职工以法院办案不公、拍卖资金流向不明、生活补贴少为由,多次组织上访。黄伟萍协助张斌院长接待了他们的来访,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让他们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不再到处盲目上访。十二年来,她协助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40多人次,息诉案件15件。
亲人般的情感为来访者解难
接待群众来访,她始终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声慢走相送,群众都是怨声载道而来满意而归。来访群众梁猛富因提供劳务致身体残疾,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如不及时执结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家庭陷入困境不说,还严重影响到申请执行人伤病的及时医治,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她多次亲自找到执行局的领导和案件主办人,反复商量该案的执行对策和措施,并做好申请执行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使该案得到了及时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梁猛富虽然身体残疾但其坚持走上四楼亲自向黄伟萍道谢, “黄主任,是您让我们一家人对生活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黄伟萍同志总是以对待亲人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千方百计替他们排忧解难。
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接待凤山镇鸡塘村江某某的来信及来访中,黄伟萍了解到,博白法院原凤山人民法庭审理及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博白县支行诉江某某借贷纠纷一案,江某某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由于没有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十多年来他成了银行帐户上的“黑名单”,给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通过向当时凤山法庭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黄伟萍帮助江某某解决了他还清债务还“欠债”的历史遗留问题,江某某感激不已。
带病工作乐观向上无怨无悔
作为监察室主任,她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坚持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预警防控。2008年查出患鼻咽癌后,她一直坚持工作,与病魔顽强抗争。手术前一天,她还活跃在工作岗位上,手术后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办公室的工作怎么样了?住院期间,她躺在病床上仍然通过电话交带好有关工作,手术后两个月身体稍有好转,她毅然回到工作岗位上。
“没关系,我都兼顾得了。”这是黄伟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并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一直需要化疗的病人看待。在2012年法院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监察室只有她一个人,为了赶工作进度,那段时间她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最后组织各中层部门和全体干警认真查找出廉政风险点629个,制订防控措施629条并进行公示,建立起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促进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活着真好。”说这话的时候,其中的淡定从容,只有认识黄伟萍的人才体会得到。患重病后许多人都选择激流勇退,以半休息状态来调养身体,而黄伟萍没有。以前的工作量,一点没少。她用超乎常人的坚韧毅力,把工作干得井井有条。但凡有人为此感叹时,天性乐观的黄伟萍都会说:“紧张的工作是最好的医生”。
一个48岁的中年女性,一位身患重病而乐观开朗、依旧活跃在工作第一线,用平凡而感人的每一天,刻画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她连续多年被博白县法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曾获评为博白县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博白县十佳政法干警。2010年以来,由她负责的单位党风廉政绩效考评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法院和博白县优秀奖,所在部门监察室于2014年2月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