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玮是桂林市叠彩区法院一名草根式的女法官。1994年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叠彩区法院担任会计。2009年经过自学通过了司法考试,2010年从院会计岗位调到执行庭任助审员,当年办结案件120多件,全院排名第一,年终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时隔四年,2014年,胡玮被提拔任命为叠彩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年度办结各类执行案件256件,实际执行结案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都居全院第一,今年二月又被广西高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胡玮常说:我是一名壮族女孩,当一名优秀法官是自己久远的梦想。依法关心社会弱势群体,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更好体现。
残疾女孩小陈说:胡法官真好
残疾女孩小陈是陈某与黎某的婚生女,从小患有脑瘫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998年5月,年仅11岁的女孩,其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自98年5月至2000年5月,小陈随其母黎某生活,由其父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之后时间小陈随父生活,由黎某每月向其支付抚养费200元。协议还约定:对小陈的医药费,外地治疗车旅费等双方各担一半。然而,协议签订后,陈某开始几年基本履行义务,但由于工作不稳定,小陈一直随黎某生活。近三年中,陈某去了广州车站做拉客活计,收入有限,基本没有向女儿支付抚养费、医疗费,女儿的支出多由同样收入不多的黎某承担,这让患脑瘫的女儿感到了对父爱的失望和伤心。
2013年初,小陈的母亲黎某替女儿到法院诉讼,请求判决陈某履行女儿的抚养治疗义务,但陈某经依法传唤并未到庭。法院判决后,小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子,胡玮从一个母亲的柔情和法官的责任,让手上的案卷久久没有放下。千方百计找到被执行人,是她当时心中唯一的念头。
去年二月,得知被执行人陈某可能已回桂林过年,胡玮几经周折与陈某取得了联系,从亲情到法律,经过一番耐心说服教育,陈某低下了头。经调解,陈某愿意偿还拖欠的抚养费、医疗费,并同意从签订协议起每月向小陈支付抚养费800元,承担以后治疗的一半费用,小陈和母亲终于领取陈某转来的抚养费时,这对忍受脑瘫疾病的折磨小陈是多大的帮助,小陈得知后感激地说:“谢谢,胡法官真好!”
七旬老汉连说三个“好”
李老汉出生于1939年,已经75岁,虽已年事已高,而有一件事却让他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2003年4月,被执行人邹某某向其借6000元,写下借条承诺次年10月还清,然而又跨过一年,还是拖着不还。2005年6月,李老汉一气之下把邹某某告到法院,要求还款。没想到一纸判决下了九年老汉的钱还是没还上。
这事可让李老汉不停地闹心,有空就来法院问问执行情况。年纪大了,每次来时老人的腿脚都没有以前那么利索了。
望着老人一次次失望地离开,胡玮心情也沉到了底,到哪去找到被执行人,不亚于大海捞针。
去年5月,胡玮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的下落,苦口婆心,劝说被执行人还钱。考虑到被执行人没有经济收入、家境也不好,经与老汉沟通,同意被执行人一次还清本息7000元。
那天,李老汉高兴得合不拢嘴,到法院领到钱,连说了三个“好”。他觉得,钱虽不多,能在有生之年了却一桩心事更重要。
为了九名保洁女工的血汗钱
胡某某等9名保洁女工,2009年开始被桂林市某物业服务公司聘到桂林一家大学从事保洁工作。2011年,该物业公司以某大学劳务派遣撤销为由,要求女工们全部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女工们既没有拿到后期工资,某物业公司也没有为她们支付失业保险、加班费等各项社会保障。追索中却被公司一次次不理不睬,拒之门外。
2012年10月,9名女工拿到仲裁结果后,到叠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过案子,胡玮心中突然象被什么东西堵着。她想到清洁女工们都已是孩子的母亲,迫于无奈才靠打工挣钱养家,一年到头与灰尘垃圾打交道到头来还拿不到钱,这不公平。她想:再不能让这些无助的母亲们再等下去!
经查,某物业公司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服务行业,银行账户也没有款项可供执行。为此,胡玮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讲明道理,诠释法律,说服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调解后,9名女工们终于拿到了11万元的血汗钱。看到有的保洁女工拿到钱当场流泪了,胡玮的心里一样不是滋味。
胡玮在工作中带头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她对待工作兢兢业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暧挂在心上,在她看来:每一本执行案卷都是沉甸甸的,而最让自己放心不下的是那些涉及弱势群体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