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西法官法院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广西法官学院是直属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校务处、教研处等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法官学院人员编制共35人,实有人数10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门财政资金拨款支出表(全口径分经济科目分类)、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广西法官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总预算825.17万元,同比增加479.74万元,增长138.88%。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15年广西法官学院作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申报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25.17万元,同比增加479.74万元万元,增长138.88%,全部为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825.17万元, 同比增加479.74万元,增长138.88%。基本支出105.17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5%,同比增加480万元,增长2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共分3类,其中:
①公共安全支出(法院)815.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78%,同比增加480.64万元,增长 143.68 %。
②住房公积金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3%,同比减少0.54万元,降低8.24 %。
③事业单位医疗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8%,同比减少0.36万元,降低0.08 %。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2%,同比增加 455.09万元,增长6.20%。
①工资福利支出54.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2%,同比增加2.89万元,基本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49%,同比增加3.83万元,增长9.88%。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9%,同比增加 0.78万元,增长10.09%。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5%,同比增加480万元,同比增加200%。
2、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825.17万元,其中基本105.17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720万元,事业运行(法院)95.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71万元,住房公积金6.01万元。
(四)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5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0.77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