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针对执行工作“案多人少”、“保障不足”的问题,近日专门从法警大队抽调5名法警组成“执行全勤法警中队”,进驻执行局,承担执行保障工作及24小时轮值工作,全力打好“执行清案月”攻坚战。
该院从法警大队中抽调4名业务能力出色、工作经验丰富的青年干警,由一名副大队长带队,组成全勤法警中队。法警中队与执行局法官一起组成执行工作组,在外出开展强制执行、执行调查时联合行动,负责执行工作的安全保障及后勤服务工作。建立执行局办公区24小时轮值制度。由法警中队专门承担执行局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在正常上班时间执行局办公区内有一名法警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发挥在执行约谈工作中警队威慑效果。下班时间,安排法警中队人员24小时电话值班,确保随传随到,不误战机。订立中队考核工作制度。要求在“执行清案月”活动期间,法警中队人员统一由执行局进行工作安排及考核,人员安排由执行局统一进行,确保将全部警力用于清案活动。优先安排后勤保障工作。此外,为开展好清案活动,该院专门指派了一辆警车作为法警中队日常工作使用,配备了专门办公室作为备勤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