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才三年多时间,一共审结了民事案件707件,并实现了“三无”:无一上诉,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这是2014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唐智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怎样的人生最美丽?看看她为理想而奋斗的故事,追寻她为使命而求索的脚步,也许我们就能找到一些答案!
天平装在心 微笑促调解
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准80后”的唐智敏始终坚持把天平装在心里,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记得是2012年1月初,唐智敏接到了这样的一件离婚案,男女双方均已年近半百,膝下有子有孙,然而多年争吵,男方以与女方感情破裂为由三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认为是小孩生病,丈夫不愿负担的缘故。前两次诉讼虽然都是调解未果,当第三次离婚起诉状交到唐智敏手上时,压力可想而知,她考虑到如果支持男方的诉求判离,一个年近五十岁的农村妇女何去何从,娘家是回不了,在原夫家,按农村的风俗,肯定也是呆不下;如果还继续判不离,男方难免会有缠诉上访的可能。与合议庭沟通后,唐智敏坚决走上了调解之路,先是到男方家进行走访,又与当地镇司法所人员、熟知老俩口情况的村委干部和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还通知了在广东打工的大儿子回来一起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在她的劝解感化下,男方最终体谅了妻子多年的不易,两人重归于好,在调解笔录上慎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老妇人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含着泪对她说感谢时,唐智敏百感交集。也许这个调解的结果并不是最好的,三次对簿公堂造成的心痕让这个婚姻带上了无法抹去的瑕疵,横跨在他们面前的家庭困难仍然存在,但是比起一个辨法析理、真知凿据却毫无人情味的判决来说,调解所取得的效果,要实在的多。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覃塘辖区内有209和324两条国道交叉贯穿而过,每年发生在两条国道上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就有数千起。在法院的民事案件中,交通事故案就占1/3以上。2013年3月,覃塘法院民三庭挂牌审案,从此,唐智敏踏上了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的一条新路。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是唐智敏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对待每一件案件,她都从不敷衍草率,而是仔细审阅案件的证据材料,开庭前列好庭审提纲,不但做到对案件情况了如指掌,还方便书记员记录。审理交通事故案,她一向遵循“能调则调,该判就判”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小轿车撞上大货车的交通事故中,两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小轿车的驾驶员属酒后驾驶,小轿车上连驾驶员一起共五人,四死一伤。当四名死者家属和一名伤者分别将大货车车主起诉至法院后,经过合议庭评议和审委讨论案件,主办法官唐智敏作出判决,除交强险的赔偿外,大货车车主共计要承担36万的赔偿数额。双方都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均未提出上诉。但案子结了,唐智敏半点没有放松,因为她知道,再公平的判决,一旦兑现不了,就成了一纸空文,非但体现不了公平、正义,反而因为白条似的“画饼”,使法治的权威荡然无存。为了促使大货车车主自动履行,她多次上门走访对该车主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弊,最终车主筹足了钱,36万现金按照判决书上的数额分别兑付给了死者家属和伤者。
“你的小事,就是我的大事!”
今年新春临近,在广东打工的戚某选择与妻子一同回到妻子的老家贵州与亲戚朋友过一个开心团圆年。但戚某驾驶一辆粤牌号二轮摩托车搭载妻子在返乡路上途经覃塘时,与黄某相撞发生事故受伤。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黄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虽然黄某支付了戚某全部医疗费,但毕竟因伤耽误多天,因此戚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黄某赔偿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共计7100元。
唐智敏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戚某夫妇在外打工,仅仅途经覃塘,因伤不得不作停留,现在伤势有所好转,正是急着回家过年团聚的时候,因此,在争取到被告的配合后,唐智敏展开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下签下调解协议。拿到赔偿款,终于可以放心回家的当事人戚某夫妇对唐智敏的高效调解十分感激。
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唐智敏正是这样,为让当事人知诉、明诉、参诉,最后定纷止争,如此,服判息诉才有可能。这不是“传说”, 这就是唐智敏法官,是出自一位语气随和、柔情似水的女法官,也是缔造了覃塘区法院的“三无”纪录的全区法院“办案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