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约十一点半,玉林中院办公楼三楼法警支队的对讲机响起:“报告支队长、政委,当事人陈某彬又来了,正在一楼接待室,主办的吕法官正在接待,但当事人思想对抗,态度恶劣,请求援助!”支队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带领十余名法警迅速到达事发地点进行处置。由于处置得当、及时,制止了整个事态的发展,展现了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陈某彬是玉林中院一件离婚案女当事人,本案男方在八、九年时间里多次起诉离婚,经各部门和法院多次调解,无法和好,陈某彬把希望寄托在法院,当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便一直到法院来闹访,并且多次在法院欲自伤自残均被法警制止。为此,玉林中院法警支队还特别召开会议,要求值班法警遇到陈某彬来访,必须全程贴身监控,直到其离开法院。当天陈某彬来到中院后,值班法警吴超按要求通知主办法官后,就带领她到接待室坐下,但就在等主办法官下来的短短几分钟里,陈某彬情绪突然暴发,推开椅子直躺在地下大哭大闹起来,法警吴超上前去拉被她狠狠甩开,主办法官到后劝她起来亦被拒,值班法警立即向支队领导报告。
覃智毅政委等多名法警立即赶到接待室,陈某彬发现法警来到,就钻到了桌子底下,猛踢桌底,采取对抗行为。覃政委和几名法警当即伸手去拉,陈某彬对法警又踢又打,又抓又骂,并大叫:“我不出去!我要去死!让我死!我要在这里死!”
法警见状,迅速将会议桌往墙边推去,旁边的法警们一拥而上,立刻抓住其手脚将她拉了出来,将一直挣扎哭闹的陈某彬抬到办公楼外。
在门口,法官、法警再次对陈某彬明案析法,但陈某彬固执已见,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以死相胁,坚决要求改判,并继续踢打法警,又要撞头,为了不让她伤人及自伤,法警一直牢牢控制住她的手脚和身体,过了二十多分钟,直到见她力疲,法警才稍松劲,但还是不敢放松警惕。陈某彬仰躺在地上才过了一两分钟,突然翻身扑地抬头就要撞地,一直蹲在旁边警戒着的女法警在她抬起头的时候就一把抱住她的头,陈某彬连撞几次见无法达到目的,又开始哭闹起来,并企图踢打玻璃门,被法警阻止。
随后,派出所民警到来,与法官、法警一起劝说,但陈某彬还是不听劝阻,继续哭闹,踢打法警。经请示院领导,决定派车由主办人吕法官、立案庭钟副庭长及陈玉彩等六名法警强制送其回陆川。陈某彬仍挣扎着不愿上车,期间陈某彬对法警抓、拧、踢、咬等,致多名法警受伤。路上一个小时车程,陈某彬在车内不断哭闹,抓、踢、拧法警,并多次企图咬法警以此来抗拒法律。
到达陆川法院后,陆川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阮伟达副院长与中院法官及陈某彬所在单位领导一起接待陈某彬,但陈某彬仍态度强硬,固执己见,要求法院改判。阮副院长告诫陈某彬:“法院对本案是依法判决,对判决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你今天的行为已属暴力抗法行为,现对你进行训诫,日后如再有此类行为,法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过后,陈某彬不情不愿离开陆川法院。
9月6日下午约五时许,陈某彬再次来到中级法院闹访,由陆川法院与其所在单位领导强行带回陆川。
玉林法院在处置整个闹访突发事件中,始终做到处置前有预案,处置中有理有节,依法恰当,为法院的审判、安保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