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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部署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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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伟刚  发布时间:2015-09-29 11:03:39 打印 字号: | |
  9月25日,北海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敏华主持。北海海事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曾艳院长指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半公开性和顽固性等特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令群众深恶痛绝,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院干警对此要有深刻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北海海事法院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对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殷切期望。

    曾艳院长就如何抓好本次专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专项工作中,要树立问题导向,认识到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问题存在的主要领域。二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主动性。每个部门和每位干警从职责上查找在对待求助北海海事法院解决海事纠纷的群众身上是否存在“四风”和司法腐败问题,是否坚持司法权为民所用,是否从工作实际出发谋划海事司法事业和工作,是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海事纠纷。三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要带头查摆问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部门协同行动、全体干警全程参与,纪检组、监察室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在查处上主动发力、集中发力,让专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四要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双促进。把专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促进法官廉洁司法,让每位干警牢记“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提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效性。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报告》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法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实施条例》的通知和自治区纪委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强调要廉洁过节。
来源:北海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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