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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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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锴  发布时间:2015-11-04 15:26:29 打印 字号: | |
  这是我到法庭后第一次下乡。

    到法庭报到还不到两个星期,就跟庭长、副庭长他们一起去法庭辖区中最远的南乡镇巡回办案。

在以前的工作经历中,也有下乡的经历,但这一次下乡,还是让我感触颇深。本以为从贺州市区到离院最远的桂岭法庭工作已经算是最大程度的下乡了,但法庭的车子在去南乡的山路颠簸盘旋了近2个小时,上山下山,坡陡弯急,这才让我更深刻领会到下乡的真正涵义。

    尽管是初秋,但依然烈日炎炎。南乡镇的天比城里的天都要蓝,空气更清新。虽然坐车使人晕晕乎的,但这里的蓝天白云伴着森林的青翠,一下子就让我忘记了旅途的劳顿。

    听庭长说,我们桂岭法庭在南乡有一个巡回办案点。此次来南乡巡回办案,主要是有几起案件需要与司法所联合调解,再有就是送达法律文书。

    调解的时候,是我第一次做笔录。同去的同事就书记员记录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对我进行了指导,渐渐的,我开始熟悉笔录的流程。在同事的指导下,我顺利完成人生的第一次笔录工作,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后,我忐忑的心才放下来。虽然两个案件都没调解成功,但我还是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见识了不同的调解技巧。

    在另外一个案件中,庭长在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后,详细地向其说明诉讼流程,从中我看到我们人民法庭办案过程中需要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这也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需要学习的。

    笔录完成后,庭长又带领我们去一排除妨碍案件的现场进行查看。那现场已经是一片高过人头的荒草丛,要进到争议的地点,需要从草丛中穿过去,苗叶状的草不断地割划我们的手,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为群众办事不容易,但我们还是要坚持给群众多办事、办好事,只有这样才对得起我们“为民司法”的承诺。

    南乡镇是贺州市八步区的偏远小镇,距辖区法庭约80公里,交通非常不便,我们来这里巡回办案,就是秉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尽管此次下乡巡回办案的工作排得满满的,回到法庭时被累得软趴趴的,但我心里头却升起了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感。
来源: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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