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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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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5 17:31:04 打印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自治区直属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10号)要求,现针对社会公众对我院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审判执行工作

1.加强对下指导,建立健全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机制,促进沟通交流常态化,增强实效性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的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领导定点联系1—2个中级法院,并在基层确定1—2个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增强调研指导的针对性。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各部门中层领导也要尽可能多的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就地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及时、就地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向院党组或相关部门汇报,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领导分管工作、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每年选取1—2个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撰写有详实情况、有深入分析、有可行对策的调研报告,确保每年的调研有重点、有亮点、有成效,并抓好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定期组织案件质量分析会。各审判业务部门定期召开全体审判人员会议,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重要、疑难、敏感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级法院。高院机关各综合部门也要根据分管工作开展对下的业务指导交流,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及交流。各审判业务部门要针对案件发改的具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调研,提高下级法院案件审理质量。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审判长和主管庭领导报告;主管庭领导及审判长应就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下级法院主管院领导、庭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庭领导每年到下级法院调研指导不少于三次。三是合议庭对已经确定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或在评议案件时发现原审裁判存在瑕疵,案件主办人或审判长应当与原审主办人或审判长进行沟通,将沟通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合议庭全体成员通报。四是对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并上报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必要时报主管院领导,研究制定统一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五是年内各审判业务部门对相关类型案件或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分析形成至少1个业务文件(需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指导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刘拥建及各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2.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和设施

整改措施及标准:在全区各级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打造“三位一体” (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体化、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一是全力打造高院古城路诉讼服务中心,力争12月前要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开展中、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选取桂林市中院及其辖区1-2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7月份在试点法院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经验,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区铺开。三是在试点基础上,下半年全面推进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区法院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

主要责任人:韦武斌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3.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和普法工作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依托法院官方网站,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学雷锋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送法进社区、学校、监狱活动各一次以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活动;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或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好机关内部“六五普法”学习及考试等相关活动;结合民事审判工作,适时对相关企业进行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法律专业指导、服务。

责任部门:宣传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审判业务庭配合

主要责任人:韦伟强、于宁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4.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从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研究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协调、刑事被害人救助、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大力推进诉讼与仲裁、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就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部门:审管办牵头,各审判业务庭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5.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严格审限监控,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明确立案、分案、庭审、合议、宣判及文书送达、结案、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强化各个审判环节的管理控制,严格审限变更和结案确认归口管理;逐步将卷宗移送、评估拍卖、鉴定审计、公告送达等纳入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有效、系统、科学管理。二是强化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长期未结、久押不决、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工作。加强上下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定期通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长期未结积案,加强审限刚性管理和对各审判环节的管控,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督促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做好建立台帐、催办督办、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管理台账,全面掌握案件数量,全程跟踪审理进度,定期通报督办;积极做好组织、沟通、协助、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重大敏感案件的评估、预判和处置工作,确保重大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改进评查方式,细化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案件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工作,增强评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继续组织开展“精品案件”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工作,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加强诉前调解、诉前联动调解案件的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诉前调解、诉前联动调解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研发相应的案件管理系统,对受理、登记、移送、办理、结案、归档以及统计上报等各个节点进行有效监控,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诉前调解、诉前联动调解案件数量。  

责任部门:审管办牵头,各审判业务庭配合

主要责任人:佟海霞及相关业务庭领导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二)队伍建设

6.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及标准:全面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全区法院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2015年度全区法院教育培训计划》,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增加培训班次。在去年举办19期集中面授培训的基础上,今年计划举办25期各类培训班,充分利用广西法官学院最大容纳量实施全员培训,实现各类人员参训率最大化。二是“重基层”。举办《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和《全区基层法院副院长轮训班》,将全区各人民法庭庭长和近三年新任基层法院副院长全部培训一遍,着力提高服务基层、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能力。三是“重业务”。今年4月举办两期《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培训班》,对全区法院600多名立案信访法官和主管院领导进行全员培训;举办《全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和《全区中级法院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通过对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和民商事审判业务骨干培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尺度。四是“重新法”。举办《全区法院新行政诉讼法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举办《全区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以网络视频形式,全区法院民事审判法官、书记员约3000人全部参训。五是“重师资”。举办《全区法院师资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法官学院专、兼职教师,着力提高全区法院师资队伍的执教能力、专业水平,强化教师的教学理念,为全年的教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部门:教育培训处、法官学院;

主要责任人:周玉能、李轩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7.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管理,加大司法巡查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继续加强下级法院的监督检查,年内对两个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年内组织开展二至三次明察暗访工作,重点对纪律作风、司法作风、车辆管理、安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加强对司法巡查工作的调研,年内对全区开展司法巡查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分析,促进司法巡查成果有效转化。

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责任人:?达理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5年年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

8.加强对基层法院干警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关心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配合基层法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干部配备的通知》(中办发〔1985〕47号)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劳人薪〔1987〕56号)以及法官等级套改等文件,依照政策规定解决基层法院干警级别、法官等级、待遇问题。二是抓好基层法院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干警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三是加强对基层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逐步健全和完善基层法院干警关怀帮扶机制,开展对困难干警帮扶、慰问活动,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工作环境。四是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采取各种形式,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激发基层法院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五是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基层法院干警带薪休假。六是定期组织基层法院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疏导,缓解干警身心压力。七是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司法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的指导检查,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较差等问题。

责任部门:法官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陆德胸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基层基础工作

9.加大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标准:一是突出重点,确保正确调研方向。紧紧围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抓住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全区法院今年重点围绕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如何定位、发挥职能以及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等内容开展调研。二是明确任务,确保取得高质量调研成果。5月,召开全区法院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论证会暨2014年公开招标课题中期检查会,对2014年度公开招标的11个调研课题(其中3个重点课题、6个一般课题、2个青年法官项目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对全区法院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进行论证,确保调研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制定调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大调研工作保障力度。为规范调研课题经费使用,保障各级法院开展调研工作,激发全区法院调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调研成果多项性转化,推动全区调研工作上新台阶,根据相关规定和参照外省市做法,起草广西法院调研经费管理办法。四是集中优势调研力量,形成合力。转变调研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加强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将上级法院的调研能力优势与基层法院的素材丰富优势相结合,形成法院整体调研合力。坚持调研方法多样化,将理论调研与实务调研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调研方法研究,确保取得高质量调研成果。五是全力构建调研交流平台。积极转化和推广应用调研成果,充分运用专题专递、提案、规范性意见、司法建议、学术交流、教学应用、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构建调研交流平台,促进优秀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六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工作指导和调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调研人才的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激发调研队伍活力,提升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部门:研究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覃东学等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工作,201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10.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及标准: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着重对全区96个续建、新建的审判法庭、人民法庭项目加强跟踪指导力度,确保2015年5个全区“两庭”建设项目、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高级法院信访楼建设重点项目全面建成。二是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多方筹措资金,努力争取自治区及时下达2015年全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经费。同时,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地方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甑别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指导相关基层法院,采取多方支持的办法,尽快化解历史债务问题,确保全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广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报送自治区政法委。四是召开“两庭”建设工作推进现场会。全面总结全区“两庭”建设工作,部署“十三五”期间“两庭”建设总体任务和目标,借助经验介绍、示范引领、观摩践学等方式,促进全区“两庭”建设工作整体推进。五是加强对全区法院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2015年上半年对全区中、基层法院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保障到位、使用规范、运行安全。

在加强采购工作管理,推进采购工作效率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编制好部门采购预算和装备购置计划,确保司法采购工作在“阳光下”公平规范安全运行。年内,抓好人民法院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对人民法庭、特种专用车辆、安检设备等10余项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做好司法鉴定、执行死刑专用仪器和工具、法警警用装备、枪械弹药、新进人员制式服装等采购配发工作;力争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和资金支付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装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和资金支付。三是编制《广西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在认真总结全区“十二五”期间业务装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发展,科学编制业务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充分考虑优先配备审判业务装备所需,着重发展信息化法庭装备建设,注重完善法院“两庭”建设基本装备配备,为审判中心任务顺利开展提供更有力的物质支撑。2015年5月以前,完成《广西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并报送最高法院。四是组织开展司法采购方式调研。2015年10月前,完成对全区法院采购模式及资金支付方式的调研,形成调研工作报告,与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区法院司法采购、供货、验收、资产入账等管理方式。

责任部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主要责任人:韦新荣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前

(四)机关效能和其他

11.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及标准:在精简文件、信息简报方面:一是严控内容关。没有具体措施或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信息简报一律不发。二是统一编发口径。强化院领导讲话的审核下发,对重要会议领导讲话需要下发全区法院学习贯彻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整理把关后送办公室统一下发,其他文件一律经由办公室核准才能印发,信息简报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编发,其他各部门不再编印工作简报。三是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办文。除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外,全部通过法院内部信息网发送,简化发送途径;公文处理原则上网上流转,简化审批流程,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在精简会议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天数。严格贯彻执行我院《会议管理办法》,明确以高院党组名义召开、涉及法院整体工作的会议,每年不超过两次,每次会期不超过一天半;严格控制其他全区法院业务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每次会期不超过一天。二是严格做好和执行会议预算规定,减少会议经费支出。主要是严格核准参加会议人员,无关人员一律不划拨经费;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会议的,一律按照最少人数预算;能够召开视频会议的,一律不核准现场会议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刘拥建等相关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

12.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办法

整改措施及标准:高院绩效办积极与自治区绩效办、各中院及高院各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协调会,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听取关于自治区对高院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院对各中院和机关各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意见,积极做好2015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高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4月份形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绩效计划》、《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将考评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对绩效考评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形成了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工作直接责任人,各责任部门分头具体抓落实、院绩效办随时跟踪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政治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责任人:周玉能

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所明确的、负有整改责任的部门,要对照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逐项抓落实。各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整改,以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整改督查。院绩效办、审管办要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

(三)确保整改实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着力提高整改工作的执行力,针对整改工作目标任务订出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改效果转化。各相关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与本部门绩效考评挂钩,不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好的(根据公众评议意见反馈和本院督查考评),对该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指标予以酌情扣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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