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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 挺纪律 守规矩 新常态下努力使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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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应波  发布时间:2015-12-02 16:22:33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讲话,这些重要讲话,是对党的和人民智慧的凝结,是对国家社会发展,人民福祉谋取的高屋建瓴,谋篇布局。深入学习和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是广大党员干部提升自身素质,锤炼党性修养,落实爱民为民,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引。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并主动在法院工作中予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法院工作科学正确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引领,让人民法院工作保证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

长期以来,荔浦法院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引领,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院干警积极践行严以修身,让司法权牢牢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

(一)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是新常态下抓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置、同安排。一方面,进一步理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通过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进行准确的切割和划分,明确院党组要切实负好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二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越俎代庖,也不不予作为。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具体职责。要求院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院党组集体讨论,院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不但要挂帅,更要亲自出征。切实担负起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责任;切实担负起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不断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责任;切实担负起有力领导和支持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责任。同时,要求纪检部门落实好监督、执纪及问责职责,聚焦本职,提升监督水平、执纪能力和问责措施,丝毫不放松对干警勤政廉政的监督,加大对慵、懒、散的执纪和问责力度,大力培养干警优良的司法作风,多年来无任何干警违法违纪,两个主体责任真正得以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组织的建设

新时期,该院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工作,始终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当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用开拓进取和发展的眼光来加强对班子队伍的建设。近两年,共调整提拔了5名班子成员,通过让那些能干事、干成事、肯担当、素质优、能力强的干警进领导班子,优化了班子结构,提高了班子活力。同时还大力加强班子的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专业素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带头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有力的促进了班子之间的团结协作,整个班子呈现出团结一心、朝气蓬勃的局面。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工作的根基。目前,该院共有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5人,其中在职在编党员65人。为管理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及党支部先锋堡垒作用,该院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依托“道德讲堂”、“法官讲坛”,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执法活动”及“三严三实”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紧紧依靠党支部,以党支部为平台,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确保了各项活动的成功开展。三是加强党小组建设,牢牢抓住党建工作的神经末梢。目前,在三个人民法庭建成了3个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小组灵活有力的优势,通过党小组抓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让党建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堡垒作用

在审判执行工作、创先争优、技能竞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始终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堡垒作用,通过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促进党员干警积极写作,提升写作水平和学习意识;通过开展“崇文尚武”活动,着重提升党员干警的人文气质、文化素质、外在形象和刚毅品格;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谈心活动、警队训练、球类活动,丰富干警健康业余生活,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和荣誉感、有智慧和责任感、有信仰和使命感、有血性和担当感”的新时期“四有”法官队伍。目前,该院在编在职干警共81人,党员干警63人,全院共有法官55人,其中党员法官53人。中层领导共20人,其中党员19人。2014年,该院办案数超过100件的党员法官达9人,全年党员人均办案58件。2015年至今,党员法官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019件,占所结案件数的91.86%。面对重大疑难案件,党员法官始终冲锋在前,敢啃硬骨头,敢打遭遇战。2014年来,大批年轻党员法官敢于担当,团结协作,成功处理了绿园公司、万丰公司、恒通公司案,维护了大局稳定。妥善化解了李玉娥、王玉英、肥仔公司上访案,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摸索破产案件审理,促进企业发展,在党员法官中,涌现出了莫德远、张举武等一批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先进个人共8人,院长谢应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二、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突出大局意识,谋事要实,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参与者

近年来,该院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要求全院干警正确认识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正确回应新常态下的新期待,正确践行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谋事要实,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积极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参与者。2014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案件3254件,审结2936件,审(执)结标的60959.3万元,案件审(执)结率为90.23%2015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445件,标的71256.24万元,审结2739件,案件审(执)结率为79.51%

1.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为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针对全县39项重大项目,出台了相关文件,成立了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一一细化,落实到人,紧密配合全县工作部署,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反应迅速、行动快捷、联动执法的优势,妥善执结了永华路出口通道改造、阳鹿高速公路建设、新达物流等重大项目涉及的执行问题,为早日建成“三大名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企业的经营发展。通过派出干警外出办案,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当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共派出干警67人次,为企业追回被拖欠款项520余万元。

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妥善执结了瑞丰公司、绿园公司、荔浦佳美木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劳动报酬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执行涉民生案件183件,标的156.42万元,2015年共执结该类案件91件,执结标的达64.39万元。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局面稳定。妥善办结了余志学、李玉娥、王玉英、肥仔公司等信访案件,为其实现了合理诉求,彻底的解决了积存的问题,同时还妥善办结了中央巡视组、区巡视组及上级部门转交来的信访案件40件,有效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扎实推进审判方式创新,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共收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2084件,审结1586件,结案率为76.10%。大力强化强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共调撤结案1018件,案件调撤率达64.19%,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成功举办了广西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暨破产案件审理经验交流会,总结推介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荔浦模式”和“荔浦经验”,受理了桂林金波彩印有限公司等一批破产案件,勇于探索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机制建设,促进法治经济发展。

妥善审理涉企案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涉绿园公司、万丰药业公司、恒通公司等案件,涉案标的2.9亿元,稳定了当地经济秩序。

充分发挥该院“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及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15年共受理妇女儿童案件201件,结案187件,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解力度,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调解率达93.24%,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2015年共收刑事案件220件,审结176件,结案率为80.00%。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64件,依法严惩了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大幅提升。依法审理了谢欢云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4件,树立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大力摸索刑事和解案件审理,成功运用刑事和解程序审结了杨某某强奸案,推动刑事案件审判创新。强化教育挽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犯罪的合法权益。

4.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共收行政案件14件,结案10件,行政案件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质量优良。针对林权案件纠纷多发,积极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涉林权案件的行政处理,使林权案件大幅减少。认真学习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发展。

(二)突出效率意识,创业要实,做群众权益的维护者

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实现好、维护好、捍卫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正所谓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正义不但要实现,更要得到及时的实现。2015年,该院突出效率意识,强化创业要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大力加强结案工作,努力使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

1.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公正及时得到实现。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案件超审限。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对案件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及时得到执行,让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得到实现,2015年,无一例案件超审限,所有案件都在审限内得到立案和审结。

2.狠抓执行清案工作,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2014年,共清理积案3629件。2015年,共清理积案1536件。通过落实“四查”举措,严格结案标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推行阳光执行,使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成功执结了余志学、王玉英、李玉娥、肥仔公司等一批骨头案,产生良好效果,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3.狠抓院庭长落实带头办案,形成以上率下效应。通过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有力强化了一线办案力量,推动以上率下。2015年,该院领导班子共审结各类案件14件,位于全市领先水平。对结案工作,实行院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结案工作进行分析和专题部署,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一案一报制度,院长一一过问,逐一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根源,落实解决举措。2015年前三季度,该院结案率位于全市领先位置,长期未结案件大幅下降,案件质量效率始终居于全市领先水平

(三)突出为民意识,做人要实,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该院始终突出为民意识,强调做人要实,努力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把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便民作为各项工作的着眼点和归宿点,强化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1.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严防四个“决不允许”发生。2015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1758件,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保障诉权意识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没有发生不接收诉状或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的现象,没有发生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不立不裁的情况,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

2.狠抓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15年,在原有基础上,再次投入资金10万余元,完成了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建设了无障碍诉讼通道,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及阳光司法查询平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升级,为民服务的能力和举措不断得到提高和丰富。如今,在诉讼服务大厅,人民群众可以网上预约立案,远程接访,通过阳光司法网可以查询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可以用POS机刷卡缴纳诉讼费,大厅免费提供复印机、打印机、电脑供当事人使用,切实做到了进门有迎声,诉讼有引导,有问必有答,离开有送声。

3.狠抓信息化建设,各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贯穿立、审、执各个环节。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狠抓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2015年,该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广西裁判文网公布裁判文书1780份,方便群众查阅。开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布官网二维码,2014年来利用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直播217件,利用官方微信宣传法院工作及法律知识,利用二维码让群众更便捷的了解法院工作,查询相关信息,以上信息化工作手段极大的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给群众带来便捷和实惠。

4.强化司法救助和司法援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功能,2015年,共为困难妇女儿童办理缓交诉讼费141824元,减免诉讼费61256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为9名困难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共74000元,确保困难群众权益得到落实和维护。

5.加大巡回办案,就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就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2015年巡回下乡已达70余次,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

三、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执法办案的“护身符”和“防火墙”,将审判权、执行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既是给干警上了一道“护身符”和“防火墙”,保护干警,又可以确保干警严以用权,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上下功夫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政治问题,又是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必然要求。能否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关系政权兴衰的根本性问题。为此,该院始终抓好正确的权力观教育,牢固树立权力是责任,是义务的意识,对权力进行正确的认识,牢记权力来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严格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正确行使权力,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既不失职也不渎职,决不能让“六难三案”发生。

(二)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上下功夫

为促进审判权力运行的规范有序,严格权力的使用,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在原有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列出权力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出台和实行各部门重大事项“三汇报”工作制度。即要求立案和民商事部门,对同一诉讼主体为5人以上系列案要汇报;对标的为1000万以上的案件要汇报;对涉及当地知名企业、学校团体、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的案件要汇报。要求刑事部门对判处免于处罚、无罪的案件要汇报;对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要汇报;对职务犯罪案件要汇报。要求行政庭对同一诉讼主体为5人以上的案件要汇报;对可能引起群体性的案件要汇报;对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要汇报。要求执行局对系列案等一方当事人为5人以上的案件要汇报;对执行标的达到300万元的要汇报;对特殊主体案件要汇报。要求信访再审部门对同一诉讼主体为5人以上的系列案件要汇报;对特殊主体案件要汇报;对涉及群体性案件要汇报。要求安保法警部门对五人以上来访的要汇报;对调警、用警的要汇报;对遇到重大复杂情况要汇报。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对请假、外出办案的要严格审批和汇报;对用车要汇报,严格警车管理;对接待活动要汇报。实行“三汇报制度”,对权力清单进行了一次梳理和清洗,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权力的规范行使,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严以用权。

(三)在完善权力监督上下功夫

近年来,该院紧盯审判执行各项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要人员,不断完善监督的措施和手段,促进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一是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及对重大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参加新闻发布会,向人大开展专题汇报3次,积极接受监督。

二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该院在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同时,还主动接受法律机关的监督。通过与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对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2015年,共办结检察机关提请的检察建议书5份,虚心接受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并积极进行办理,使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司法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2015年,积极邀请党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村委(社区)干部、学生代表共60余人次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阳光评议案件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共计4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成功完成了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到了54人,大力加强了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陪审员既是司法工作的参与者,又是司法工作的监督者的双重优势,促进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力量。通过整合监督资源,构建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体系,确保真监督、善监督、敢监督。利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契机,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设置了举报箱、意见箱等,进一步方便群众监督,确保监督的有力、有效。

四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积极邀请各级报刊、电台等社会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参加重大审判执行活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五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院领导负有对所分管部门及人员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职监督作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好职、担好责,强化监督氛围。充分发挥审管办业务监督作用,强化对案件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分析,确保廉政监督卡发放到位。通过加强领导监督,层层传递压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体系。

四、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和规范司法行为的“紧箍咒”和“防弹衣”,让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用严格的纪律确保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以律己,用铁一样的纪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一方面,要在法律底线前面架起“高压线”和“警戒线”,确保队伍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另一方面,要通过作风建设,为干警戴上“紧箍咒”和穿上“防弹衣”,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规范执法。

(一)始终让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治国要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严明纪律和规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在新形势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法院干警提出的更高要求。始终让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纪律严于法律,要求广大法院干警时刻都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对权力的腐蚀性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执政的根基牢固扎实,确保始终不背离人民,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二)始终把纪律、规矩、法律放在心上,做到心存戒尺,心中有戒

深入开展好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广大法院干警必须对纪律、规矩和法律有一个新的认识,其中纪律是指针对党员的成文规定,而规矩是指针对党员的不成文的纪律,法律则是指针对每位公民的成文规定,人人必须遵守。我们不仅要对纪律、规矩、法律有新的认识,更要时刻把纪律、规矩和法律放在心上,时刻做到守法纪、讲规矩,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固化于行,谨言慎行,勤勉廉洁。

(三)始终把作风建设与队伍建设、事业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作风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恒久主题,建设一支具备优良作风的法官队伍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保障所在。该院始终高度重视队伍的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与队伍建设、事业建设紧密结合,确保二者两不误、双促进。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活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及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充分发挥主题活动对干警作风的引领提升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就要求我们以“三严三实”精神为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积极应对新常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扎牢党风廉政制度笼子,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干警勤政廉政,以清正廉洁的风气取信于民,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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