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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法院法警顺利通过区高院法警总队工作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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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静 黄奕俊  发布时间:2015-12-03 15:02:15 打印 字号: | |
  11月30日,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陆铭荣、副政委黄宗梅率复核小组一行四人,在贺州中院副院长刘发明,法警支队长兰怀恩,政委王贺生以及考核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陪同下,对贺州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技能大训练活动、法院安保及法警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贺州市两级法院为确保此次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有序开展,以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为目标,多措并举,讲究实效,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坚持整体谋划,精心组织训练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严密组织、定期议训,做到训练经费、场地、器械保障,建立训练台账;二是坚持科学施训,训练科目统筹推进。科学安排训练时间和任务,采取“人员分类编组、科目分段实施”的方法,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三是立足实践、训练方式创新拓展。按照“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要求创新训练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警械具使用、轻武器射击、处突等重难点,充分发挥法警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专业比武与岗位练警,集体组织与个人自训相结合。

    在考评验收现场,考核组一行对贺州市中院抽选的14名已授衔法警和富川县法院、昭平县法院进行了业务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4名抽选法警的77式手枪射击、应用防卫技能、安检、警务技能综合演练800米跑、3000米跑、4×100米接力跑、擒敌拳、警棍盾牌术等科目和两个考核基层大队的队列、四项规则演练、基本体能等科目。之后还以实地查验、书面考评和听取报告的方式验收了贺州市两级法院的安保及警务工作。

    考核结束后,陆铭荣副总队长对贺州两级法院的考核成绩及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重视法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重视安保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重视司法警察作风建设。
来源: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谢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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